出于这份个人情感,他们不在乎杀了谁、杀多少、怎么杀。有些人批判其残暴之举藐视文明战争应有之金科玉律,他们对此嗤之以鼻,这些战场伦理准则企图为原本就没有人性的战争盖上人性的遮羞布。依照那些“交战条例”,如果朝正在奔跑的越南人开枪,符合道德规范;但如果朝站立或行走的越南人开枪,就有违道德伦理。如果近距离射杀敌军战俘,不合规矩;如果狙击手远距离射杀除了被捕已经没有还手之力的敌军士兵,则合情合理。步兵用白磷手榴弹炸毁村庄,于法不容;可如果战斗机飞行员朝村子扔汽油弹,则无甚不妥。伦理成了距离和技术层面的问题。如果你用先进武器远距离杀人,绝对不会违背伦理。而且华莱士格林尼将军颁布的令人血脉贲张的命令:干掉北越军。在那个爱国主义高涨的肯尼迪时代,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可以为祖国母亲做些什么?”祖国母亲回答:“干掉北越军。”这就是策略,这就是我国部队高层精英能构建出的最佳策略:有组织屠杀。不管有无组织,屠杀就是屠杀,因此,谁还去说什么规矩伦理,而且这场战争原本就没有规矩伦理。
十一月中旬,我主动提出要求,于是转到第一营的一个连队。我对战争的幻想早就烟消云散了,虽然没有不切实际的梦,不过还是主动要求加入连队。原因不一而足,最首要的是枯燥乏味。除了记录伤亡人数,我实在无所事事。我觉得一无是处,其他人在冒着生命危险战斗,我却待在后方毫发无损,心中着实羞愧难当。我不否认,前线仍旧对我很有吸引力。不论战争是对是错,战斗总有一种磁力。战火之下,似乎能活得更有滋有味,脑袋更灵敏锐光,思维更清晰敏捷。也许还有一种反作用的力量,心驰神往中夹杂着排斥厌恶,希望期盼之中又有些失魂落魄。你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情绪崩溃的边缘,那种晕头转向不是喝杯酒或嗑粒药就能匹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