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黄火青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大代表未经全国人大或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不受逮捕或审讯。那么,你江青有什么理由剥夺刘少奇和王光美的自由?江青仰头靠在椅子上,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
当公诉人提到她三十年代的活动是“反革命活动”时,江青像只熊一样蜷缩着,盯着椅子。过后她又跳起来,“这些反革命活动是什么?”她对着法庭咆哮着。法官没有说话。当然,空气中的火花不是政治问题,而是她作为“蓝苹”的私生活点燃的。江青想保持“冷静”和“尊严”的打算落空了。五次开庭把她拖垮了。在等待下次出庭时,江青决心把毛当作她的辩护的靠山。
“江华,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江青透过她的金属眼镜框盯着这位法庭庭长。江华似乎吃了一惊,但一会儿之后又冷静下来。“可以,你问吧。”“法庭是不是刑场?”江青说话就像律师开始盘问证人一样。“上次法警扭伤了我的胳膊肘,使我受了内伤,现在我的右手都抬不起来了。”她把她把左胳膊缓缓地放在右臂上,法官们在椅子上坐立不安。“还有一件事,我们有约在先,江华你是知道的,我尊重法庭,可你们不让我说话,你们想妨碍我时就马上在法庭上叫人喝彩,作为对付我的武器。这就是你们对待我的方式,”江青说:“党内有许多事只是你们这些人不知道罢了,你们清楚,在那个年代,共产党做了哪些让你们抱怨的事。你们把什么都推到我身上。天啊,我好像是个创造奇迹、三头六臂的巨人。我只是党的一个领导人。我是站在毛主席一边的!逮捕我,审判我,就是诋毁毛泽东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