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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该彻底摘下“红顶中介”帽子

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16-08-26 13:11:19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1个;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长期以来,一些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明显,政社不分、管办一体、责任不清的问题,是社会组织改革“要啃的硬骨头”。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不足1000个发展到2014年底的近7万个,每年以10%到15%的速度增长,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数量最多、增速最快,基本形成了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然而,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存在颇多问题,如行政化色彩浓,容易成为行政主管部门权力的附庸和延伸;代表性不强,很多全国性协会对业内企业的覆盖率不足一半甚至更低;自身结构不合理,有的行业萎缩协会却仍存在,有的行业发展迅速却难以成立相应协会;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往往只热衷于乱评比、乱表彰。惟有坚决摘下行业协会商会的红顶,才能彻底切断利益链条和身份依附,真正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核心就是政府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义,就是将一部分政府管不了、不该管、管不好的社会问题还权给社会,鼓励社会组织承担一部分从政府中转移出来的职能,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政府的某些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当然,在大胆放权的同时,要培育好社会组织,防止其蜕变成“二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壮大社会组织,还权于社会,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基本理念。

  坦率地讲,当前各地不少社会组织大都和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是直接从行政部门分离出来,管的事情和政府差不多,行业商会还可以打着社会组织的名义名正言顺地收费谋利,成为政府官员的“养老院”,不少政府领导退休后就被安排去行业商会任职。这种“二政府”的怪胎早已被社会所诟病,其中衍生的腐败现象更是为群众深恶痛绝。

  社会组织必须尽快实现“去行政化”。让这些社会组织的人、财、物和政府部门完全脱钩,把所谓“有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都名正言顺地回归社会,培育成为真正意义上民间性的社会组织。政府公务人员退休后,不得再到与自己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任职,实行严格的任职回避原则。社会组织的主要领导原则上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1个;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当然,脱钩并不是脱管,不是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一脱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强综合监管,建立起新型合作关系。脱钩后政府依然要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支持政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协助政府部门多双边经贸谈判等。运用购买服务方式是政府资助和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普遍做法。

  公务员禁止兼职社会组织势在必行,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势在必行,务求彻底“去行政化”,真正摘下屡受诟病的“红顶中介”帽子,真正走上良性健康发展之路。

  (作者系《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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