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商业评论>

鲁宁:快播的“死刑”判重了吗?

来源:观察者网 时间:2014-07-11 09:17:50

  据观察者网昨日综合报道,上周六,广东省通管局依法吊销了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周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6亿元天价罚单在当日生效。

  今年3月起,国家再度开展打击网上色情淫秽信息“清网”专项行动。4月22日,深圳警方突袭快播公司,将其涉嫌传播色情淫秽信息的事实“逮”了个正着。同一天,快播董事长兼CEO王欣“失联”,至今下落不明。

  随后展开的系列调查还确认,快播除“涉黄”情节十分严重外,还涉嫌长期侵犯他人著作权。经查实,快播通过其经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未经作品权利人授权许可,直接向互联网受众传播了《北京爱情故事》、《中国好歌曲》、《辣妈正传》、《中国达人秀》等24部影视作品。

  随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快播公司多次严重盗版侵权之事实,向其开出了令整个互联网和网络公司深感“震惊”的2.6亿元天价罚单。该罚单数额一经公布,除去网上“沉默的大多数”依然不予发声外,但凡在网上发声的,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处罚过重,有杀鸡儆猴之嫌疑。是的,有人愿做如此想象完全正当毫不意外。但也切莫低估了监管当局已经确立并仍在加“高”加“厚”依法行政意识,以及避免授人以柄的行政执法智慧。

  果不其然,针对部分舆论的质疑,对行政处罚程序的应用已熟门熟路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本月17日召开专项听证会。听证结果是维持原处罚内容和处罚金额不变。这场听证会与其说是处罚听证会,不如说是处罚事实、处罚内容与处罚依据的情况介绍会,甚至还是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会。

  就听证会维持原处罚结果不变,快播承认侵权盗版事实,但对处罚金额不服,声称将向工信部提出行政复议。依据《行政处罚法》,快播不仅拥有申请行政复议之权,而且还可在3个月内上法院直接打官司。

  上周三,就拟吊销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合法?第二场听证会在广州举行。听证会后,广东通管局认定“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必须依法严惩,遂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吊销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至此,就官方而言,对快播的处罚已告一段落。就公众而言,处罚快播的理由和决定集中于两条:一是侵权盗版,直接后果是受罚2.6亿元;二是传播色情淫秽信息,直接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识者所知,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有违法及犯罪两个档次,对快播的惩处显然尚停留在违法这一层面。

  快播公司系从事网络流媒体技术开发与应用类网络公司,组建于2006年。其主要涉足领域分别为视频业务、快玩游戏及大屏幕业务。经4年打拼,快播在2009底实现赢利,利润来源主要依赖视频业务。可悲的是,其最终走上“不归路”也是视频业务。真乃“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令人无限感慨矣。

  由于快播主要依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赚钱,一旦许可证被吊销,等于已提前判处了快播的“死刑”。就算快播通过法律诉讼能保住经营许可证,其2.6亿元罚款又从何筹集?何况,一个“群龙无首”的快播,又有谁来挑头出面申请实施行政复议,甚至直接上法院打官司呢?

  曾经生机勃发的快播走到今天这一步,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网络公司、流媒体、自媒体和整个信息生产传播产业及无数从业者,至少提供了三条提示及教训:

  其一,网络改变世界、改变着所有人的生活不假,但网络无法包打天下,更不可误以为网络能统吃天下。快播之“死”再次测出了网络公司能量的终极边界;

  其二,中国如今是法制(治)社会,在国家行政力量尤其是国家的法制(治)力量面前,任何其它力量其实都“渺小”得很;

  其三,信息传播产业及作为产品传播和承载平台的互联网,固然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发动机,但它只是其一而非惟一。所以,切莫以为国家、社会、受众谁也离不了“我”,从业者就可忘乎所以、漠视一切、为所欲为,藐视甚至挑战国家法律、行政监管和社情民意之存在。

作者:  责任编辑:晴天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