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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应构建市场化激励机制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1-01-07 11:12:10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并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城乡同网同价。

类似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农村电网的体制结构相当复杂:横跨农村的电网主干线和中枢线路归属于国网和南网运营维护和管理,县域电网则为县级电网企业所有或“代管”,而运行于广大自然村的电力网络毛细血管之低压电网则为农村集体所有并维护运营。这使农村电网最薄弱环节在于运行于广大自然村为村集体所有的低压农网。由于农村既无实力又无动力对村集体所有的低压农网进行改造升级,导致了低压农网普遍存在年久失修、运营故障频发等状态。

当前国务院提出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的“代管体制”,并对部分县级所有的县域电网实行国有化,为国网和南网管理。尽管这改善了县域电网“代管体制”下,县域电网经营管理权外部托管的委托代理风险;同时对部分本属于县级电网公司资产的县域电网收购,改变县域电网的“孤岛效应”,从而实行国网和南网的统一管理。但依然未触及牵制农网落后局面的根本。如仅把县域电网收编国家队而未理顺低压农网特别是自然村电网的产权归属和维护管理等问题,那么自然村农网将依然面临财力不足而无法升级换代的问题,从而导致最后一公里阻碍效应。

我们认为,若借助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政策东风,加快农村电网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将不仅有助于避免新一轮农网建设因“最后一公里阻塞”而无奈和遗憾,而且将为中国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售电测的市场化改革提供有益的有效试点平台。

具体而言,国网和南网主要负责县域等主干道和中枢线路的电网建设,县域电网和农网建设、维护运营等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运营,即通过透明化的电网运营权拍卖程序引入具有电网运营管理经验的市场主体,让获得县域电网和农网建设运营权的市场主体,全面负责县域电网和低压农网的建设运营维护。这不仅使县域电网运营成为产权清晰的市场主体,而且有效降低了县域电网运营的成本,并缓解了当前自然村农网的公地悲剧问题。

同时,在农网尝试输配分离和配售分离的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即负责电网基建运营的县域农网运营机构只负责电网建设和维护,并从上网电价中同电力企业协议获取电力上网通道费和运输费用。而配电和售电业务同样采取经营权招标拍卖模式,如获得配电资格的市场主体单独负责配电业务,并收取配电费用,而获得售电资格的市场主体负责售电业务,并收取相应的营业费等。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则负责制定相应的制度框架和交易制度,并对相关企业实行监督管理,防止其侵害农户用电权益和向农户乱收费等问题。

当前,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尚处于改造铺设的建设投入期,尚未出现既得利益固化之局面,改革阻力相对较低;若农村电网体制改革能借助农网改造实行有效的体制突破,将为农网改造建设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并促进农网运营的市场化改革,从而降低政府对农网改造的财政投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有助于在农网环节构建市场化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这将为中国城乡电力体制改革,如电价改革、售电测市场化改革等提供试点经验,进而为缓解长期以来的煤电顶牛顽疾提供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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