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主要通过参与到国际资源供应领域来保障我国的资源供应安全,这虽然是一种具有战略眼光的治本措施,但也存在许多缺陷,资源供应保障急需其他手段的支持。
运用金融工具维护国家资源供应安全,是发达国家资源供应保障的重要手段,其主要是通过组建商品投资基金来实现。通过组建商品投资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场、证券市场、现货市场等多种市场对重要资源性商品进行投资,是一种更直接、更高效的资源保障手段。
我国有着全世界最大的资源需求,利用好金融工具维护国家资源供应安全有着迫切而现实的意义。通过组建商品投资基金,既能满足国家的战略发展需要,又能给民间资金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可谓一举多得,实现国家、企业、投资者多赢的局面。
商品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主要投资于商品领域的基金称为商品投资基金。依据美国成熟经验,商品投资基金的基本组织框架一般包括: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公司)、托管者(银行或信托)、基金投资者等基本构成要素,实现经营、监管的分离,职责分明。
商品投资基金属于投资性基金,一般不运用衍生品的放大投资功能,立足基金实际投资能力及战略投资需求进行投资;涉足期货、证券、现货等相关经营领域;同时,将商品资产投资、资产配置、商品资产经营、期现套利、贸易等投资经营手段有效地组合运用起来,是一种高效率的现代综合性投资工具。
我国发展资源保障型商品投资基金,有利于建立新的现代化的商品投资、经营模式,该类基金赢利模式稳健可靠,兼具投资功能和资产配置功能,适合主流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发展资源保障型商品投资基金符合国家战略性资源保障需求,依托国家强大的资源需求、依托丰富的现代化综合经营手段,易于做大做强。而且这类基金风险较低:该类基金基本不承担衍生品放大性投资风险,主要承担商品资产下跌风险;但该类基金有贸易利润及无风险套利利润作为一种保障,比普通商品资产投资风险要小;以持有商品实物作为投资后盾,进可攻,退可守;同时,能通过商品资产经营手段的运用,有效地降低实际投资风险。
由于政策上的因素,我国目前还不能直接组建不同类型的商品投资基金,适合现阶段法律框架的商品投资基金发展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利用信托平台组建、利用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组建和利用政策支持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