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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禁止“商改住”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0-06-26 10:15:47

此轮房地产调控的“漏网之鱼”———“商改住”项目将被叫停。这是目前北京楼市备受关注的话题。我们认为,叫停兴起于2007年的“商改住”热潮,需要的是相关部门从源头“把关”,发现苗头就亮“红灯”。

北京商改住项目泛滥始于2007年,当年北京楼市住宅价格飙升,多个商业地带的住宅投资收益大大超过写字楼,出现了住宅、写字楼售价和租金的倒挂,大量土地性质为商业或公建的项目,被开发商以住宅的形式开发。由于此类土地价格相对较低,开发商在价格制定方面相对便宜,此类项目成为市场中的香饽饽。目前,北京市场上打着高档公寓、酒店式公寓旗号的楼盘,很多都是此类“商改住”产品。

曾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商改住”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就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擅自改变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按预售证上规定的房屋用途进行销售也是一种违规行为。而且,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商业楼是不通天然气的,也不会设计厨房的,除了卫生间,也不会安装排烟道和上下水。开发商做有厨有厕的设计,显然是把它当住宅卖。

然而,这样的“商改住”却能够在北京楼市大行其道达两三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关部门默许乃至“放行”的结果。

事实上,叫停此类项目从操作上非常简单。只要从此类用地进入市场的源头进行控制就可以。比如,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可以明确要求不允许分割出售小产权;相关部门要求其取得非住宅类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原定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

规划部门要详细地审查项目的规划是否符合商业或公建立项的要求,才能给其发放规划许可证,甚至对房间内设置卫生间就不予审批,让建成的房屋不能提供住宅功能,这就很容易让此类房屋回归原本的性质。

水电相关管理部门也要严格按商业价格收取费用,燃气公司不予开通燃气,开发商也就不敢贸然将商业地块开发成住宅销售。君不见,众多“商改住”项目都能通过各种关系,使业主享受民用水、民用电的价格,本事更大的开发商还能将煤气通进每家每户。

此外,对购房人资格的认定也是可行的办法。近日就有媒体报道,相关部门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将在立项等文件中明确非住宅类项目的功能定位和销售限定,其中,还很可能会对购房人的资格进行认定。

“商改住”隐藏的破坏力也不容忽视,比如,打破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发展的均衡;在使用年限、功能上都与住宅项目存在差距,就会对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损害;削弱当下调控政策的力度……

“商改住”禁令将立马让许多项目面临灭顶之灾,但不管如何,作为政府,严格标准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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