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清华大学公共关系学院院长薛澜
今年2月, 中国铝业(行情 股吧)巨头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肖亚庆也一步跨入仕途,调任国务院任副秘书长。而不久前,他刚刚代表中铝签署了斥资195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力拓(Rio Tinto)部分股份的协议。该收购遭到了澳大利亚政界和力拓董事会部分成员的强烈反对。
随着肖亚庆从商入仕,外界认为这可能会令这桩中国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海外投资遭遇流产。《华尔街日报》最近撰文称,中国锐意进军全球的新一代企业高管往往脚踩政商两界,这使得中国企业的国际化面临了一个关键问题:它们进军全球到底是在追逐利润,还是在为中国政府谋求国家利益?
中国企业正积极参与到全球市场竞争,并表现出强烈的对于全球矿业、能源等资源的收购诉求。但对于中国公司背后政府色彩的质疑也此起彼伏。其中不乏西方个别人士故意给中国企业设置所谓的“政治障碍”,但从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竞争规则看,中国政府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模糊界限也给了对方指责的把柄,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和战略思路上,都值得我们反思和调整。就此,《商务周刊》采访了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
《商务周刊》:您是否也注意到最近几年中央正更多地从央企里选拔高管任职行政部门或者地方高级领导干部,这其中的合理性是什么?
薛澜:对中国的组织干部体系来说,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领域的干部一样,都是中国党政干部人才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政管理理论角度看,这反映的是一种“管理主义”的理念,即认为公共部门的管理与企业部门的管理有许多共通之处,基本的管理原则是相同的。美国的政治、行政二分与中国虽然体制不同,但从企业中选聘政府高级官员也是经常的。上个世纪60年代肯尼迪当选总统后,就从福特汽车公司聘请了一批所谓“金童子”高管到美国政府任职,最典型的是麦克纳马拉,他曾任福特汽车公司总裁,被肯尼迪任命为国防部长。
中国的组织干部部门在长期的干部培养选拔过程中,也发现纯粹在行政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对经济运行往往缺乏深刻的理解。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任务仍然非常繁重的历史时期,需要能够经常地选拔一批有企业任职经历的干部充实到国家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以发挥他们对企业管理和经济运行规律熟悉的优势,制定更合理的政策,推动经济的发展,推动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前进。而行政领导到企业任职的反向操作也具有类似的合理性。在目前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这样的干部跨部门的调动也是不可避免的。
《商务周刊》:但毕竟政府行政权力与市场的运行规范还是完全不同的,双方之间管理人员的调动都有可能把各自消极和不良的一面带到新的工作岗位中来,对此您如何看?
薛澜:确实如此,这就是问题的另一面。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在目标定位、运行规律、和决策导向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政府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提供公共服务,追求社会福祉的最大化,对经济运行主体进行必要的规制;而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益,强调的是通过竞争优势和对市场的相对垄断获取超额利润。显然在这些方面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如果跨部门调动的干部不能尽快转变角色和理念,就很可能给工作造成严重的损失。比如说,当行政干部到企业任职,尤其是担任CEO之类的公司高管时,如果把政府管理中繁琐的行政程序和拖沓的办事作风带到企业管理中来,就很可能难以适应市场千变万化的环境,造成重大决策的迟缓,丧失商机甚至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而如果企业高管到国家或地方公共部门任职,如果不考虑政府管理的公共服务特点,不考虑政府在达到社会公平与和谐中所必须协调的各个环节,只是简单地追求效率和速度,就可能造成政府目标偏差,影响社会成员中某些群体的利益,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影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落实。
正是由于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之间存在着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就需要这些干部在面临新的工作岗位时能够主动变换思路和思维定式,学习新的管理知识和理念。而我们的组织干部系统也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机制,使这些干部在转换岗位后,能够尽快变轨思维习惯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例如,可以让这些转岗干部到大学、研究部门、干部学院或党校去从事一段研究和教学工作,有一个反思和总结提高的过程,为新的岗位做好准备。目前,我们的组织部门也有各种尝试和安排,但这些安排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商务周刊》:还有一点也很令人担忧,越来越频繁的政商之间的高层人员互动,是否会更加紧密政府与行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条,更易于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也更易于进一步固化行业和行政垄断?
薛澜:从情理上看,任何方向的调职,被调者出于对原来的企业或者部门的感情和了解,从而在相关政策和行为上有一定的倾向性,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倾向性也很有可能会成为原来企业或政府部门寻租的温床,尤其当干部调动涉及到一些比较敏感的行业规制部门更是如此。这里面我们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素质更加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在个人层面,约束政府官员的行为,如对政府官员的纪律约束或者回避制度等。在更高的系统层面,完善和落实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完善对公共决策失误更严厉的问责和追究制度。在这些方面,我们目前还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