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赖先生和郝女士投资的产品均未获内地销售的许可,而星展银行(香港)以及荷兰银行香港支行也并没有拿到在内地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
艰难的诉讼
借道香港引发的一个问题是诉讼问题。由于欠下了巨额债务,星展银行(香港)在北京和香港两地起诉了郝女士。其在北京的诉讼请求认为,此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而郝女士代理律师则认为应适用内地法律。
郝女士代理律师肖金泉表示,目前已有十几位类似的内地富豪委托他们打官司,由于这些银行的销售人员在内地销售该产品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因此他们基本辩护思路是合同无效,“据我们所知没有一个中国客户看懂了他们的那个英文合同。”
“按香港的法律规定,我要想打这场官司,最少要花上个300万至500万。”赖先生自己是律师,所以早就意识到“维权”,不过同样面临问题,相关诉讼必须到香港进行,而他已经没有钱来打官司,甚至连北京去香港的机票钱都无力支付了。
赖先生表示,在荷兰银行一次次要求他追加保证金、他的钱一次次汇入之后,最终荷兰银行在2008年10月给他强行斩仓时,他已几乎身无分文了,“他们没有任何权力这么做,但是吃准了我已经没钱了,奈何不了他们。”
“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荷兰银行对我们构成欺诈、误导、失责。”赖律师表示。这也坚定了他的索赔之路,从去年年底一直到现在,他都坚持向香港金管局投诉。
在他的投诉信中,他列举了投资银行13条违法、违规的地方,其中最直接的就是:“荷兰银行雇员违反香港特区法律进行未获邀约的造访、签约;荷兰银行则违反中国法律,在未经中国政府批准下,派雇员从香港来内地进行违法金融业务。”
虽然投诉至今没有回音,不过比起已被起诉的郝女士,赖先生还有一点值得庆幸,“因为是他们先违约斩了我的仓,所以他们也没法起诉我。”
昨天,记者致电荷兰银行香港支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随后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投机还是陷阱?
在事情已进展到上法庭的情况下,简单的采访很难向我们展现当初这些富翁掉入他们所说“陷阱”的真实原因究竟何在,毕竟最终结果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任何单方面的判断、结论都不是理性的态度,也不利于案件进展。
通过一些业内人士的分析,结合当时的市场背景看,疑点并非没有,在当时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况下,成功预见到即将发生金融危机和“股灾”的没有几个,国际上也有不少类似的投资者亏损严重的情况,如果真像一些业内人士质疑的,在“港股直通车”传闻催动港股日日飙涨的时间段,这些人集中进入,一点投机嫌疑都没有确实说不过去。
不过反过来说,如果果如赖先生所言的,外资银行方面事先设计好了“对赌”产品,借道香港通过所谓的“私人理财顾问”引人上钩,在投资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先行违约,并且吃准了他无力在香港提起上诉而把伤害进行到底,那么在提醒大家更加注意风险的同时,还应该提醒监管部门反思一下监管上是否存在漏洞,尤其是涉及香港与内地两地管辖的时候。
让富豪破产的金融衍生品
2007年年中,就在A股市场仍在攀升的顶端时,一群富翁把目光投向了香港,通过一些手段,将资产转至海外银行在港机构,进行一项鲜为人知的资产投资,按当时不断攀升的市场状况来看,这项投资将为他们赢得远高于任何市场的回报,这就是“KODA”( 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
据估计,这项被行业推销经理称为“面向最高端客户、包赚不赔、为期一年的打折股票”投资项目,香港、内地参与的富翁不下几十人,投入的资产更达数十亿。
可惜随着“港股直通车”的暂停,由其引发的港股数月飙涨之势如强弩坠地。而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性股灾开始蔓延,各地股市均进入漫漫熊途,该投资项目也引发巨亏,到合同一年期满时,不少富翁已变成了“负翁”,由此此种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也被戏称为“I kill you later”(我会迟些杀死你)。
事情却远没有就此完结,由于这项产品的“杠杆”性质,不少富翁已因借贷来做而欠下银行巨款,银行与富翁之间的诉讼也随之而起。
目前,首例境外银行因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起诉内地个人投资者的案例已经出现——星展银行在北京和香港两地的法庭起诉北京的郝女士。双方就适用法律问题各执一词,最终结果如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