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刘玫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杨彦明向法院交代了自己的行贿情况,法院可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或者“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刘教授还建议,既然杨彦明案件已经审理好几年了,再慎重一些也是可行的,如果着急判死刑,确实有可能放过了其背后的人。
九、谜底:死刑复核是最后机会
根据法律的规定,本案尽管维持原判,但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年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经济犯罪核准死刑的案例并不多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如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如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看来,杨彦明的生死完全取决于最高院对本案的复核了。而6500万元赃款去向之谜能否破解,还要看杨在此期间会不会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