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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惊爆:部分贪污款用于行贿

来源:网易 时间:2009-04-22 20:29:08
北京消息,“证券界死刑第一人”杨彦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来的第四次审判。此前,他因贪污6800多万元被一审判处死刑,上诉后,该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金额认定不清为由发回重审。据悉,杨彦明在庭上首度承认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

  杨彦明首度 承认行贿

  此次开庭为其重审二审的首次开庭,庭审在北京市高院第七法庭从上午9时持续到上午11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杨彦明经历多次审判,概因其中一项的贪污指控金额认定存在争议,从侦查阶段的1亿元,到一审的6800多万元,到二审时变成6100万元,重审一审和二审又变为6500万元。

  从2004年事发到昨天上午的庭审,5年来,围绕“证券界死刑第一案”最核心的话题即为杨彦明所贪污巨款流向何处,此前,侦查机关并没有在杨彦明个人名下发现大额不明资产。

  但在3月25日的庭审上,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

  杨彦明态度微妙转变

  此次庭审,当法官和检察官问到6500万元钱款的去向时,杨彦明首度承认部分资金用于行贿,称部分资金“作为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但接下来,具体给了哪些部门和个人,杨彦明又故伎重演不再往下说了。

  杨彦明在庭审中认为从营业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章蓉的手里收到过可能有1000多万元,但6000多万元肯定是没有的。但始终拒不说明钱的去向。

  其辩护人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发问:“你能不能检举揭发那些受贿的人?”杨彦明表示不能。

  但当钱列阳问道,“一旦有相关人员出现受贿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国家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你是否愿意配合指认”?

  杨彦明表示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5年来,杨彦明始终“守口如瓶”。在问询中,当被问到钱款去向时,杨彦明要么声称“记不清”,要么直接沉默以对。昨天的庭审首度承认行贿和在相关人员案发后他愿意作为证人这两点,是与前几次庭审最大的不同之处。

  据杨彦明说,取款的次数很多,每次金额较少,“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而章蓉取出钱后,“把钱装进信封,放到他办公桌上”。

  章蓉取款完全没有账目记录,这也是几次审判认定金额不一的原因,由于没有记录,准确的金额可能永远是谜。章蓉说曾在2000年记过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彦明发现后要求其当面销毁,但杨彦明当庭予以否认。(任民)

  案件回放

  2004年,中国银河证券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被调往总公司任职。当年4月,一直拖延交接有关财务手续的杨彦明两次自杀未遂,发现异常的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报案。

  检方很快查明,在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违规从营业部账户内提取了7200余万元现金。平均每月取钱10次左右,每次少则几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对于这7200余万元的去向,杨彦明一概以“记不清楚了,都为公家用了”作答,并始终拒绝回忆“用钱的具体经过”。

  2005年12月13日,一审判决认定,杨彦明贪污6850余万元、挪用公款2500余万元,二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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