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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竹县城拆迁内幕调查:11人无故被关押遭打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时间:2008-11-12 10:34:57


“其实县粮食局、就业局、城关粮库、幸福小学等单位也是被以极低的价格拆迁的”。不仅徐建懋如是说,县里的好几个不敢公开身份的干部也是这样向记者介绍的。


对于县粮食局拆迁的问题,徐建懋提供的一份材料上是这样写的:“2003年,粮食局地块与达县银河房地产公司协议价600万元,县上却不准卖,要求以82万元左右的价格强制卖给煌歌公司。为此,粮食局职工和银河房地产公司曾找过县上相关领导,均被制止。”


记者曾前往粮食局核实,被告知,“不知道,是前任局长经手的事情”。记者数次联系被传言“因此调整到其他单位的”原局长王长全,接通电话后王称:“不知道”,然后再也不接记者电话。


在这个区域里,有一家单位的拆迁显得“十分艰难”,那是同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董事长秦宪福介绍,2001年,县法院拍卖原来属于酱油厂的地盘时,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得这块不到5亩的地盘。2003年这个地块也被划入了煌歌公司拆迁的范围。据县拆迁办的知情人介绍,两家都是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内行,一开始永固公司便不肯示弱,自己找了一家成都的评估公司评估,结果评估资产价格是960多万元,而煌歌公司请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仅为300多万元。


双方谈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最后县里的一位领导出面给永固做了不下8次工作,逼得人家永固按600多万元卖了。”秦宪福告诉记者“是这样的,去年达成的协议,卖给他们了。”


但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幸福小学远没有私人企业永固公司幸运。幸福小学原校长周小芳告诉记者,学校被拆迁的面积达8.53亩,从2006年初拆迁谈判了两年多。一开始,他们评估的价格仅仅是253万元,太亏了,我们不答应。为此县里还专门召开了两次关于幸福小学拆迁安置问题的会议,形成了两份会议纪要。2007年,对方又出了一份评估报告,价格变成273万元,我们也没有答应。他们提出再给学校赞助100万元,也就是373万元,我们还是不答应,太亏了!我不想做幸福小学的罪人!但是,就在谈判价格已经谈到500万元时,教育局却突然给我通知,让我“下课”,通知我的时间是2007年8月12日。


周小芳说,我走了不到一个月,煌歌公司只用了200万元就把事情搞定了。而当时我连500万元都没有答应的。


许多人告诉记者,不仅很多机关单位的大量国有资产被贱卖,连同大竹县监管国有资产的部门——县国资办的五间门市也存在被贱卖的问题。为此记者多次前往县国资办求证调查。国资办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说假话良心上交待不过去,说真话又不敢!一家人还在这里。”


他还告诉记者,此前他已经被县里打了招呼,不让接待任何记者。


“不仅白送土地,还要赔上嫁妆”


“其实此次拆迁改造中最为严重的不是老百姓的个人房产被剥夺式强拆,也不是大量国有集体资产被廉价处分,而是巨大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空手套走!”


县国土地局的徐建懋指着地图对记者讲:“县城最中心的200亩土地几乎是白送了,而且还赔上了嫁妆。”


大竹县是否将城中心最繁华的地块白送了呢?


其一,“土地几乎是白送了”


2003年9月29日,大竹县将北门片区191.3145亩土地,以起始价1.8亿元竞拍,“仅仅三个回合,只加了80万元”,土地便被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


之后,县土地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文书。记者发现,1.808亿元土地出让金,其实并未完全进入政府账户,而是一开始就被“规定”给了开发商:一、返给开发商拆迁费16008.56万元;二、返给开发商基础设施建设费1500万元。即“扣除返还费用后国土资源局实收571.44万元(其中:政府土地纯收益221.44万元;土地征地费用35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此地块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并未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煌歌公司实际上只向政府支付了571.44万元,其余应首先缴纳的1.75亿元,实际并未缴纳。


大竹县拍卖近两百亩城市中心土地,最终政府的纯收益仅仅221.44万元。


徐建懋在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写道:“在拍卖的191亩土地中,有农村集体土地58亩,至今未付安置补偿等各项费用。若将拍卖所得571.44万元进行补偿结付,国土局还要倒贴一砣。如果按照当时征用菜地的价格每亩至少在14至15万元。也就意味着,国土局尚欠农民的870万元。如此算来,国土局出让这块土地实际上不仅没得到一分钱,还要倒贴进去数百万元。”


其二,“再送土地”


2003年11月21日,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件:“同意因规划调整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给煌歌公司。4天后,大竹县国土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补国有土地出让”的合同,给煌歌公司增补国有土地总面积11.31亩。


此后,徐建懋发现这是一起“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在给“尊敬的中共党组织”写好一份《遗书》后便走上了举报之路。


2004年7月16日,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4)117号”通知,称:“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你公司关于大竹县2003-拍-07号地块土地登记申请时,没有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政府在补充11.31亩国有土地供地中违背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予纠正。”“收回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中(三)、(四)条批复给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11.31亩。”


“如果这期违规问题不能得到纠正,开发商又要上演一次空手套白狼!”徐建懋称。


此次增补土地的出让金是71.28万元,合同上写着“全部为政府土地的纯收益,根据大竹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全部出让金71.28万元作为政府投入,全部交由开发商建设小游园。”


徐建懋说,如果是合法出让,按拍卖价测算,这11.31亩至少也值1017.9万元,怎么仅仅71.28万元协议出让给开发商呢,而且最后还分文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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