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可见脚对人们是多么重要,然而在古代偏偏要求妇女将一双健全的脚裹成粽子般的小脚,以迎合男人的审美观,那么这个始作俑者是谁呢?
千古罪人李后主
中国妇女从小缠足,造就一双小巧的三寸金莲不仅是为家族争光,也是为嫁到一个好人家,如果缠足不够小巧,则会被人耻笑,也就有了“金莲不小,无以字人。”“母以为耻,夫以为辱。甚至亲串里党,传为笑谈。”这样的说法,那么“三寸金莲”的发明人是谁呢?是谁让中国妇女遭受了1000年辛酸历程呢?
女子缠足隆盛,大约在五代十国的南唐。南唐后主李煜被后世认为是始作俑者,所以被称为“千古罪人”。
“李后主宫嫔娘,纤丽善舞,后主做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璎珞,莲中做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脚,令纤小屈上,做新月状。素养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宫人皆效之。”(元陶宗仪《辍耕录·缠足》)李后主宠爱的绝色姝丽——娘绝非缠足第一人,她的脚也绝不是三寸,三寸小脚不可能跳出那样曼妙的舞蹈。只因为她用锦帛包脚使脚变得玲珑可爱,后主益发宠幸,才使众女争相仿效。后来这种缠足的方式传播到了民间,愈演愈烈,越缠越小。
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三寸金莲”似乎是古时女子的“专利”。说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上,的确有男人曾经缠过脚,这不但在小说当中有描写,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
据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记载,乾隆末年,有个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员,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只是为了在演戏时让自己更像女人。其实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了男人缠脚的记录。明代,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为了方便自己玩弄女性,他不但学了女活儿,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扮成女人以教人学习手工活为名,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东窗事发,被送到官府凌迟处死。像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散见在各种各样的史料当中,有的是传说,有的却是确有其事。
天足运动
“牌坊要大,金莲要小。”曾几何时,中国缠足的女子触目皆是。缠足除了让女人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以脚掌用力走路之外,也剥夺了她们跳跃的能力。可以说,缠足女人是在以膝关节和大腿肌肉走路。人一生双脚触地超过1000万次。小脚女人1000余万次的触地,无异是对当时社会男性文化中男权、夫权的捶打。
在中国妇女缠足史中,也曾有一起妇女自动放弃缠足的例外事件。自魏晋南北朝至明清的1000余年里,由于屠杀和战乱,客家人穿越广阔的北方平原,大规模向长江南岸逃亡。后有追兵,前有截杀,客家女人决断地放弃了缠足,与男人们一样背着重重的行囊逃亡。她们每一个人都手拄坚韧又结实的竹杖——这是一根空心竹杖,它有两个作用:行走时的撑持;竹节被打通是用它像男人一样站立着小便——背囊太重,若是蹲下去小便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还有一些乡下女人“不幸”成了漏网之鱼,长了一双天足——“解放脚”。其中一些人后来出了名,就一直遮遮掩掩,免得引人注目,有损名声。
朱元璋的皇后马氏就是大脚妇。有一次,风掀轿帘,马氏被人发现是大脚,“露马脚”一词由此而来。而朱元璋为了维护马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除了马大脚,李鸿章的妈妈也是一位“大脚夫人”,有一次西太后要召见她,满朝文武都去迎接,李鸿章怕老太太露出大脚出丑,老太太勃然大怒,大骂:“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之下不下轿了。“李大脚”的壮举一时使全国大脚女人扬眉吐气,从此,再没人敢笑话李家老太太的大脚。
明末清初,不断有国外的传教士来到中国。这当中有一个人做了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1874年,英国传教士约翰·迈克高望在厦门建立了有60余名妇女加入的“天足会”,这是目前可考的中国第一个反缠足组织。
戊戌变法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也深感缠足是野蛮的恶俗之弊。他们成立“不缠足会”,不许自己的妻女缠足,缠过足的也要放足。在维新派心中,缠足是中国女性的耻辱,更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为“保种”计,为国民隆盛计,必须于小脚与天足之间做出断然的抉择。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令内务部发出文告禁止缠足。然而,新政、社会革命并不能在短期内革除陋俗。民国年间,中国广大的农村缠足禁而不衰,二三十年代,缠足之风仍甚烈,据1928年的统计,湖北59%、河北50%、山西18%的女人都裹脚。
1950年7月15日,为了消除仍存在着的缠足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下发了禁缠足令。令人惊异的是,1950年以后,还有给小女孩缠足的现象,因为在2000年,人们发现了很多50岁出头的小脚女人,在整个中国,截止到2000年,尚有100万小脚女人。
在男权政治的压迫下,中国妇女缠脚的血泪史延续了长达1000年,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倡导中国男性剪长辫,女性禁止缠足,数年后街上已经几乎看不到留有长辫子的男性了,然而妇女缠足的现象依旧存在,中国整整用了50年才解放了妇女的双脚,可见封建思想对女性的毒害多么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