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只有犯了大错得罪皇帝才有可能会被连诛九族,而在历史上只有一位是被诛十族的,为什么皇帝要对其诛十族呢?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朱棣为何要诛方孝孺十族吧。
皇帝杀人,常常有“株连九族”之说。
所谓“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朱棣
“株连九族”,已经是相当恐怖了,然而,方孝孺却遭到了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十族”之诛。即在宗亲九族之外加上门生故旧,牵连者不计其数!
方孝孺到底犯了什么罪,竟至于要遭此“十族”之诛呢?
“正学先生”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浙江宁海人。明代大臣,也是着名学者和散文家。
洪武九年(1376),二十岁的方孝孺拿着自己写的谈立身之道的文章《杂诫》来到宋濂那里,拜宋濂为师。宋濂好多年都未见过这样好的文章了,很高兴地把方孝孺纳为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