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只有犯了大错得罪皇帝才有可能会被连诛九族,而在历史上只有一位是被诛十族的,为什么皇帝要对其诛十族呢?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朱棣为何要诛方孝孺十族吧。
即使朱棣穷凶极恶,继续施逞淫威,仍然是“三族”、“九族”地杀将下去,那么,后世史家更可以认识朱棣的残暴本质,而不会拿方先生来说事了。
其三,方孝孺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死法?
严格地说,方先生的死法是他自己设计的:他决心用一场轰轰烈烈的死来成就自己的名节。登殿,“披麻戴孝”,“哭声响彻大殿”;问答,针尖对麦芒,反宾为主,步步紧逼;写诏,大书“燕贼篡位”,然后“掷笔于地”。逼得朱棣不得不脱下礼贤下士的伪装,举起了血淋淋的屠刀。
当勃然大怒的朱棣用“灭九族”进行威胁时,方孝孺竟说:“灭十族又如何?”
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可叹的是,这已经是“慷”他人之“慨”了,方先生决心为自己的主子殉葬,又何必搭上这八百七十三条无辜的生命呢?
明朝钱士升在《皇明表忠记》中就指责方孝孺说:“孝孺十族之诛,有以激之也。愈激愈杀,愈杀愈激,至于断舌碎骨,湛宗燔墓而不顾。”一个“激”字,点明了方孝孺的心机,唯恐其不怒,唯恐其不杀,唯恐其杀之不多;杀得越多,就越能彰显朱棣的罪恶,就越能展示自己的名节。
于是,历史上最惨烈的一幕“闹剧”开始了血淋淋的演出:一个是要无限张扬自己权威的杀人狂,一个是想无限抬升自己名节的偏执狂。两强相遇,小民遭殃。
杀!杀!杀!只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当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亲戚,朋友,门生,故旧,认得的,不认得的,昂首挺胸的,浑身颤抖的,乃至于妇幼婴儿……牵引到方先生面前就戮的时候,当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如小山般堆积在方先生的面前的时候,他居然无动于衷,面不改色心不跳。
一个敢杀,一个能忍,视生命如草芥!
怎么来解释这样一个癫狂的现象呢?有人说:这是两个疯子,“精神变态,心理疯狂”。而方孝孺,则“是一个受理学毒害至深、泯灭了人性的腐儒”。
方先生的名节总算是成就了,但这个用八百七十三条血肉之躯垫抬起来的名节里,掺和了太多的血污!
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