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才能搞好这两个校办工厂?此时,许又岚又像一位运筹帷幄的将军,头戴纶巾,轻摇羽扇,挥手谈笑间,胸中乾坤翻转,治厂谋略已定。
许又岚励精图治,整顿厂风厂纪,重塑厂容厂貌,通过大刀阔斧的整改,校办工厂面貌焕然一新,整个厂区生机盎然,工人精神焕发,生产井然有序,九中林化厂当年就扭亏为盈,盈利40000余元。这是一个难以令人相信的奇迹,一个令人不容置疑的奇迹。
在校办工厂,许又岚的经营天赋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得到了县委、教育局及一中等领导的认可与肯定,但也得到了一部分人的忌妒与眼红。按规定,许又岚可得到林化厂盈利50%的奖励,即20000多元钱。在90年代初期,20000元虽然不是巨款,但对许多人来说,却绝对充满诱惑,面对该属于他,并已经属于他的诱惑,许又岚淡然一笑置之:
“还是留给厂里,留给学校吧,我不要。”
这是多么高贵的心,多么无私的胸怀啊!
不要还不行,不然领导的面子放不下,他们非奖不可。无奈,许又岚只好要了8000元。而这8000元许又岚并没有全部放进口袋,他从中拿出6000元钱感谢各位帮助和支持过他的朋友、工人与领导干部。实际上,他只得了2000元钱的奖励。同时,鉴于许又岚工作的特殊性及对学校的成就与贡献,经县教育局和洞口一中领导研究决定,自1990年至1994年抓校办工厂期间,给予双份工资的待遇,其中一份是县财政拨款工资,一份是校办工厂工资。那时,许又岚的工资是每月400多元,两份工资加起来则是800多元,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可是,有谁知道,许又岚所付出的劳动又何止这两份工资?十份、二十份都不为过。然而,部分人所看到的只是你的表象,只是你的所得,至于你的付出,他不管。于是,那些眼红的人,那些忌妒的人,挖空心思、想尽办法,千方百计搜集“莫须有”的罪名,上书教育局,上书县委、上书县政府,甚至上书到政法部门,说许又岚有灰色收入,有经济问题,有不义之财。
难道这些“黑报告”,这些投诉状,就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是对我所付出之后的回报?
许又岚的心都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