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沁源县:县领导被实名举报受贿 纪委调查数月无下文
近日,山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余某实名反映,称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个别领导涉嫌收受企业钱财,长治市纪委调查数月至今没有结果。
据山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余某反映,因煤矿很多正常手续需要领导签字盖章,时任沁源县煤管局、安监局局长党委书记的王新礼(现任沁源县副县长)通过各种途径向其提出经济要求。不得已余某及股东多次送给王新礼现金合约二十余万元。2008年5月份王新礼在太原曾打电话给公司法人代表余汶锜说:他在太原办事需要给省政府领导送礼,让送十万块现金到省政府门口,当时公司股东与公司法人余汶锜一同开车到省政府门口,将十万元现金交给王新礼的司机。
山西中兴煤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份关闭,关闭后沁源县委县政府一直没有拿出兼并或补偿的方案,一直拖延到2011年3月份才告诉我们兼并或补偿的方案,公司股东之一周某找到新上任的县委李书记反映煤矿的艰难处境,当时我们股东三人就商量怎么感谢他,股东之一的周某说:咱们现在都资金困难,不如先从他朋友那儿了取些礼品,等有钱了再给他朋友,于是就在尚韵珠宝店拿了一块翡翠和一块金佛,因为我是法人代表,当时就打了一张欠条,此欠条如今还在周某手上。经过我们商量由周某将礼品送给沁源县委李书记,由于翡翠价值太高,李书记当时没有收,只收下了金佛说:等煤矿处理完了再说,金佛当时价值6万余元,当时办这些事我们股东代表都在场,以上反映的这些情况句句属实,有见证人和录音为证。余某表示。
据当事人余某提供的一段谈话录音显示,疑似沁源县副县长王新礼承认2008年曾在省政府门口收受余某10万元现金一事。
余某曾向长治市纪委实名举报沁源县领导涉嫌受贿情况,并提供关键性证据,至今数个月未得到下文。龚主任(音)表示涉及此案件的详情不方便透露。
笔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沁源县委书记李丁夫和副县长王新礼求证真相,均遭拒绝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