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公司牵涉一宗纠纷,经人介绍认识了王合意。从2007年到2011年,王合意多次前往东莞等地嫖娼,每次都拉着举报人一同前去,让其一次一万直接给 钱,前前后后约40余次,纠纷的事却拖了4年都没解决,这让陈某很是愤怒。2011年5月底的一个上午,王合意再次致电陈某去东莞“冲凉”,这次陈某带上 事先准备好的偷拍设备,拍下了部分画面,并录音取证了“80万元”索贿事情。随后,所有录音录像材料附上举报信寄往纪检部门。

深圳一商人向深圳市纪委递交多份实名举报深圳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王合意材料
2014年12月,王合意受贿案一审宣判,南山区法院认定王合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原来官场上的行贿是按需提供,不是一上来就请客送钱的简单模式。一位听完市委政法委原副巡视员王合意受贿案庭审的记者感叹着说,想不到行贿也像一门学问,中间有那么多讲究。
每位官员的性格不同,兴趣爱好自然不同,爱钱是最好说的,直接拿现金砸就好了,只怕有些官员的心思捉摸不定,这就要迂回曲折地多费周折了:爱娱乐的就送上价值不菲的会员金卡;忧心子女留学的,就帮忙妥帖安排好出国事宜;贪色的,还有人主动为其嫖娼刷卡或以美色诱惑……于是形形色色的官场现形记,一出又一出地粉墨登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