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虎城上述说明,四个自贸区内,4部法律的12个涉行政审批条款将被调整。涉及调整的法律条款包括:外资企业法第6条、第10条、第2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第13条、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第7条、第10条、第12条第2款、第24条;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第8条第1款。
据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的草案,上述调整将从2015年3月1日起生效,试行期为三年。
本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广东、天津、福建的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同时将上海自贸试验区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
目前上海独享的“试点权”越来越少。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上海自贸区“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
天津自贸区
但并非所有自贸区政策都遵从“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比如金融创新。媒体就这样援引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本月17日在公开场合的表态:“中央对上海自贸区下一步的要求,是希望进一步促进金融改革创新,而且只在上海试验区进行金融创新的试验。”本月初,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透露,下一步将着力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试先行,外币自由贸易账户(FTA)正由央行、外汇管理局进行最后评估,“会在不久后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