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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发现情夫有小四 不甘心被劈腿向原配揭奸情

来源:中国江苏网 时间:2014-11-20 05:55:56

  

 

 

   小三发现情夫有小四 不甘心被劈腿向原配揭奸情(图文无关)

  神秘人竟是丈夫另一情人

  “当时尾随他一直跟到泗洪县,看到他进入一个小区,几个小时后,和一名年轻女子下楼到饭店吃饭。”曹丽拿着拍到的照片,来到王伟面前质问,面对“铁证”,王伟予以默认。

  “他倒是坦白,称对我没有感情了,早就想离婚,便在外寻求感情寄托。”听到此话的曹丽显然难以接受,因为丈夫之前一直给她老实本分的印象,即使与他生活多年的自己,也没有想到丈夫会出轨。

  “即便她没发现,我也准备摊牌,平时她一直对我家人颐指气使,根本不顾及我的感受。”据王伟介绍,自己平时工资只留一部分,其余全部补贴家用,加班也是常有的事,但妻子很少顾及自己感受,甚至对自己母亲大呼小叫,让自己的情感一点点被消耗,所以才会在外寻求感情寄托。

  王伟质问曹丽为何跟踪他,曹丽拿出当时匿名短信给他看,他一看竟是自己另一位关系密切的周梦。“当时我和周梦(化名)一起吃完饭,正好另一位想与我发展关系的孟甜(化名)也找我,周梦丝巾丢在车后座,被孟甜拿走,结果周梦又找那条丝巾,引发剧烈争吵。”王伟说,当时以为周梦说要告诉妻子只是气话,没想到真的这么做了,自己和她只是暧昧关系,并没有正式同居,所以离婚的话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针对王伟夫妻两人的情况,据江苏律师事务所姜建华律师介绍,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曹丽有证据证明丈夫王伟与他人同居的话,离婚时曹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丈夫王伟赔偿损失。

作者: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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