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入元的文学家元好问写了一部《续夷坚志》,其中一篇《戴十妻梁氏》,便记述了一件真实案例:一个叫戴十的农民,在战乱后给人家帮佣。有个蒙古人的“通事”(翻译官),把马放到戴十家的豆子地里,被戴十轰了出来。通事大怒,用马鞭将戴十活活打死!戴十的妻子梁氏是个有主见的妇人,抬了丈夫的尸体,到蒙古兵营去告状。
通事的主人是个领兵打仗的蒙古贵族,他怎么处理这“突发事件”呢?他并没有安排手下抢尸、以剥夺梁氏“讹诈”的凭藉;而是自知理亏,牵出两头牛,又拿出一锭大银,向梁氏谢罪说:你丈夫之死,也是天命使然。你两个孩子还小,拿了这钱,可以养活一家人;即令我杀掉通事,死者不能复生,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梁氏回答得很干脆:我丈夫无罪而死,死得冤枉,这会儿还谈什么利益?我只要让凶手偿命,我们娘儿们就是讨饭,也心甘情愿!
资料图:忽必烈
当时许多人劝梁氏放弃,并给她出难题说:你敢自己动手杀仇人吗?梁氏说:有什么不敢?夺过刀就砍。——兵营里的人怕通事受折磨,便主动把他杀掉了。梁氏手掬仇人之血连饮数口,牵二子而去。
读着这段故事,我一来佩服这位有胆有识、勇于维护自家权利的普通农妇,二来也感慨当事蒙古人服膺真理的态度——打狗还要看主人,面对前来讨说法的草芥妇孺,这位一呼百应的权势者,不难将其一轰了之;甚至把她拘留起来,让她尝尝“太岁头上动土”的滋味,也是很正常的事!说实话,我没想到事件的结局会是这样。是我的人生经验和思维方式出了问题,还是元代人太傻——包括那个胆大包天的“蛮子”农妇和有权不使的“鞑子”贵族?这个问题我至今没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