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的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会场外,河北省人民广播电台向全省广播大会实况,全省有约20万人在收听广播。在会上,农民代表控诉道:“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个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 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个。”他最后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读了判决书,指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罪名包括“先后贪污、盗窃国家救济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1.6272万元”。以当时购买力计算,刘青山和张子善贪污的赃款能购买小米5000万公斤,或者香油3000万公斤,或者猪肉2000万余公斤。因此“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宣布判决后,会场上响起一片欢呼声,其中就有张子善没有机会喊的“共产党万岁”!刘青山和张子善在呼喊声中被押赴刑场,处以死刑。刘青山在被捕前,以中国青年农民代表的身份参加了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还当选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曾做了报道。但没过多久,《人民日报》就又要公布处决刘青山的消息。有报社领导请示说,能不能给“青”字加上三点水,让“刘青山”变成“刘清山”来掩人耳目。***说:“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资料图:刘青山与张子善
“三反”的成绩与教训
在“三反”运动之中,除刘青山与张子善外,处理的重大案件还有陕西张怀武、王德武等七人的集体贪污案,他们盗取解放军军用土布360尺,用所得赃款贩卖毒品和黄金;湖北处理了崔月卿等贪污犯和胡玉亭等违法商人;北京市判处了薛昆山、宋德贵等贪污犯。中共建政初期被处理的这些官员有他们的共同点,不只是个人禁不住“糖衣炮弹”诱惑的问题,更多地反映出的是制度上的缺失。如果有独立的监察机构,刘青山与张子善或许很难在两年的时间里无法无天;同样如果当时有健全的司法体系,他们两人也或许就不会因此被处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