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於铁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乘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除了吃饭有讲究外,肉源也有上下之分:“想肉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
因为人肉有等级之分,因而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在食家眼里有不同的称呼。宋人庄绰《鸡肋编》有这样的说法: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盗贼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躯暴以为腊。
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泛海到钱唐。有持至行在犹争者,老瘦男子,庾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美羹。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正史上关于食人的记载少说也有几十起。如在唐灭亡之后出现的“五代十国”时期,也是一个乱世,人吃人的现象就常有发生——
《新五代史·苌从简杂传》(卷47)记载,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兒以食。许州富人有玉带,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杀而取之。
卒夜逾垣,隐木间,见其夫妇相待如宾,二卒叹曰: “吾公欲夺其宝,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跃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带献,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