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经国在上海一共收兑了多少黄金白银?据蒋经国自己讲:到1948年10月6日,上海市民向国家兑换上海共收兑黄金114万两、美钞3452万元、港币1100万元、银子96万两,合计价值2亿美元,占全国兑换总数的64%。在整个币制改革过程中,上海是收兑成效最好的地区,这样的“政绩”,其实都是搜括自升斗小民。…[详细]
另一方面,当局只管收兑、限价,不管后续物资供应,造成上海日常消费品紧缺
如前述改革方案所设计的那般,金圆券改革的收兑,只对政府有益;要保障民众的利益,收兑之外,还需限制物价;而限制物价的根本,则在于保障物资的充分供给。上海收兑成绩全国第一;对于限价,蒋经国执行得不折不扣,直到9月底,上海物价基本没有超过政府规定的8月19日的底线。但这种限价成绩,却给上海民众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究其原因,具体有三。一者,小商贩都在赔本做买卖。据当时《大公报》记者暗访察知:活鸡卖八角钱一斤,摊贩说这两天全凭良心卖。卖鸡蛋的说,按限价卖是没有赚头的,他们一早卖的是新鲜鸡蛋,照市场价卖。到九点钟检查的人来了,就把新鲜蛋收起来,拿些陈鸡蛋按限价卖,摆摆样子。记者看到一位老婆婆循规蹈知地按限价卖菜,问她这样要不要赔本。老婆婆说:我已经折了三天本了,可是我六十岁了,在这里摆了几十年摊,再让警察捉去太难为情。(《大公报》1948年8月28日)
二者,蒋经国限价执行虽力,但却没有能够解决物资紧缺问题。《观察》杂志曾刊文说:“上海是工业中心,但是许多原料来自物价管制无法实施的乡村。产地价格高涨,则势将影响制造品的原料问题。月余来,因原料价格上涨,致原料缺乏,而使若干产业有被迫停顿之虞4月4日上海全市各工业同业公会代表在社会局谈话,对蒋经国提出原料来源的困难者,计有钢铁业、毛纺织业、纺线业、印刷业等。”具体到一家公司,据时任上海新新百货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的李承基回忆:“新新公司的生意,表面上似乎很稳定,货物出售了,收到的是金圆券,但有个苦恼的隐忧,货物出售后,补不进来,因为许多厂商由于没有原料,无法继续生产,以致停工待料。根据经济原则,货物总是流向价高的地方,如果无利可图,又何必辛辛苦苦地运来上海,而费时费事?……当局只知管制物价,完全忽略对游资的疏导,对物资的调节和鼓励生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全盘计划。”…[详细]
三者,很多企业为避开限价区域,想方设法将货物拉到不限价地区高价卖出,进一步加深了上海的物资短缺。据《观察》杂志的一篇文章介绍:“货物的逃避或隐匿。……上海的小菜荒,成都的粮荒肉荒,以及各地的香烟荒,这些都是例子。上海在仓库封存以后,每晚卡车来往、顿告热闹。均系运往郊区、恍如战时逃警报。这是物资逃避的一幅写照。”据当时在上海开五金杂货店的曹仲植说:“我们仓库内,都不敢存货,连夜将所有货物都卖往天津,因为那里不打老虎。但也因为这样,上海老百姓反而买不到货。”上述三点原因,乃市场因应之必然,均不是仅凭当局之高压政策所能解决的。此中不难看出,所谓金圆券改革,从设计上即存在重大缺陷,其不可能成功是必然的。…[详细]
蒋经国用特别刑事法庭“打老虎”,但所打者并非都是“奸商”,存在乱捕乱判乱杀
当局一方面不能保障充足的物资供给,一方面又必须严厉执行收兑、限价政策;如此,其最后手段,无疑只能诉诸暴力高压。蒋经国为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特别刑事法庭,专门惩处触犯其收兑、限价政策的“大老虎”。米商万墨林、纸商詹沛霖、申新纱厂老板荣鸿元、中国水泥公司常务理事胡国良、美丰证券公司总经理韦伯祥等人,都曾因违反币制改革的规定被捕入狱,上海滩大亨杜月笙之子杜维屏,也因囤积物资被判八个月徒刑。但被蒋经国的特别刑事法庭所惩办的“大老虎”们,真的都是所谓的“奸商”么?真的都违法了么?
实则并不尽然。曾任上海市市长的吴国桢,在其回忆录中就曾谈到:“当改革走向崩溃时,蒋经国试图以最严厉的措施力挽狂澜,到处抓人送到特刑庭,按照它的判决有6个人被处决。最大的纺织公司老板荣鸿元,他被捕不是因为隐瞒外汇,而是因他用外汇从埃及购买棉花。在这件事上,我不是向蒋经国,而是向蒋介石大胆直言了,我说他由于无法继续从中国内地弄到棉花,所以不得不用外汇从国外购买原材料,因此这不是犯罪而是一种必要。尽管如此,荣却被判了7年监禁,他一直到政府最后承认金圆券改革失败,并取消以前的规定,才被释放。”还有当时的银行家李铭,他也差点被冤枉和逮捕,据吴国桢说:“我突然听说要逮捕李铭,指控他未将银行里的全部外汇交给改府,据说他隐藏了约3千万美元的外汇。我到南京去见蒋介石,问他要逮捕李铭的消息是否属实,他说是真的,因为经国杳出具体证据,他拒交3千万美元。我告诉蒋,他最好亲自过问此事,李的银行资本只有约500万美元,即使李将他每一分钱,加上存款都变成美元,总数也绝达不到3千万,蒋感到吃惊。于是李铭未被逮捕只是受到了警告。”还有些“涉嫌违反金圆券改革规章的人,由于局势越来越表明改革将会失败,措施也越来越具有镇压性,有几个违犯者被枪决了,尽管证据不足。”
特别刑事法庭乱捕乱判乱杀人之外,蒋经国所任用的执行铁腕政策的公务人员,也趁机谋私。据吴国桢讲:“三青团和特务,至少其中某些人从这次改革中发了财,这是人所共知的。例如一个表店陈列着许多表,由于价格冻结,做特务的人会走进去说要买全部存货,当可怜的主人拒绝时,特务就会出示身价证,并威胁要立即逮捕他,因为他拒绝按限定价格售货。于是店主只得全部出卖存货,得到的都是金圆券,而店主与特务都知道,它们很快就会一文不值。”…[详细]
左:蒋经国手持《币制改革》,1948年10月摄于其上海办公室;右:“打虎”期间民众游行举出“打倒奸商”标语。
“打虎”失败,蒋经国以悲情英雄形象安全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