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为了利用一切力量打败,对中共抗日根据地颇为重视,所采取的对华政策是“拥蒋用共”;战后,美国为了取得在华优势,维护其远东利益,故支持统一,这时的对华政策是“扶蒋压共”;马歇尔来华后,对华政策可能会在技术上做某些修补,方法上有某些改变,但美国“扶蒋压共”的基本点看不出有什么改变,而且还变本加厉地把中共逼进了死角。
马歇尔于1945年底正式开展斡旋活动。首先成立了“三人小组”。约在12月31日国共谈判时,国民党代表答复周恩来关于无条件停止内战的建议,向中共代表团递交了一个复文。文中提出:关于停止军事冲突、恢复铁路交通等问题,可由国共双方各派一人,会同马歇尔商量解决办法。这就是当年成立的“三人小组”的最初建议。中共代表团经请示,派出王炳南答复对方,同意“三人小组”的做法,并声明,欢迎马歇尔参加停战、受降、恢复交通等问题的协商。这时,马歇尔提出,在北京设立军调处执行部,以执行停战协议的有关政策、监督停战并公正地做调查。
马歇尔的具体斡旋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5年12月底开始到1946年6月6日宣布东北停战为止。在这期间,中共代表团和南方局外事组的工作班子在国民政府迁都后,都转到南京;第二阶段是从1946年6月7日,东北停战协议失效到1947年3月7日中共代表团撤离南京。
三人小组谈判内容复杂、分歧很大。例如整军问题:希望实现军队化,以便能控制中国军队;蒋介石的整军方案是想吃掉、编掉中共的军队;中共既反对被吃掉,也反对被编掉,主张把军队交给联合政府。
又例如内战与反内战问题,蒋介石力主于打;中共坚持反对打内战;马歇尔则偏袒蒋某。因而围绕着打内战问题的谈判与斗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如果说,在重庆谈判期间,蒋介石发动内战的条件还不成熟,还提出过停战的口号,以防止八路军扩张领地;还主张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以孤立共产党;还唱出要和平的高调,以平息全国人民的反战情绪。而在南京谈判期间,蒋介石凭借军事援助的优势,把与中共谈判当成军事进攻的幌子,并以美国援蒋的对华政策为后盾,有恃无恐,在东北地区大打出手,调兵遣将,向各解放区猖狂进攻。
形势发展到如此地步,事实已经证明,马歇尔的斡旋已失去公正。
1946年6月中旬,美国国务院正式向国会提交了一项军事援华法案,请国会审批。同一天,美国政府为国民党政府签订了一个《中美处理租界法案物资协定》。按此协定,美国将向蒋介石政府提供大批军火。
这时,马歇尔感到自己的斡旋已起不了什么作用,使命已不能再继续下去,自己要做的事都做了,一时也难有作为,他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