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已故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1708年琉球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便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
钓鱼岛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日本人高桥庄五郎也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无疑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而日本则没有用“屿”的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