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队伍在查处这些高难度案件的执法行动中得到了实战锻炼,随着一件件大案、难案的破获,全国海监人员士气大增,海监执法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2001年至2007年,中国海监各级队伍在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中,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79 552次,共检查各类项目78 942个,共发现违法行为15 294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 247件,累计决定罚款总额约为41 639.10万元。
通过扎实有效的执法实践,我国沿海非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海洋开发管理规范化进程。而中国海监也得到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三级分工,侧重有序的执法监察工作格局。
300万平方公里海域实现定期维权巡航
海洋权益作为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国家管辖海域内的权利和利益。数千年来,人类对海洋利益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15世纪以前,海洋对人类的价值仅在于渔盐之利、舟楫之便,随着海洋研究、开发和保护事业的发展,今天我们谈到的海洋利用价值,已经涵盖了海洋经济价值、海洋军事价值、海洋交通价值、海洋科研价值以及海洋生态价值等多个方面。这些已知和未知的海洋资源价值,存在于我国全部管辖海域。作为重要的海上综合执法力量,中国海监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代表国家以行政执法的方式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为履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使命,多年来,中国海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我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权益、资源、环境实施海上维权监管,维护我国享有的主权、管制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2006年3月,国家海洋局发布《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称:自2004年7月7日至2005年6月,日本政府置我国强烈反对于不顾,单方面在中日存在争议海区进行海底油气资源调查。针对日方做法,中国海监派出中国海监飞机146架次、中国海监船舶18批次,对日本海底油气资源调查船队实施了历时12个月的跟踪监视和监督管理,并在我“春晓”油气田附近海域多次发现日本海上自卫队的P3C反潜巡逻机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的活动。
此公报发布后,海洋权益问题一时成为公众、社会热点话题。而中国海监队伍也由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十年来,中国海监坚决捍卫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出色的执法业绩,不仅确立了其海上维权执法的主体地位,在国内各界引起了极大反响,在国际社会也同样受到了关注。一位美国官员曾评价说:“中国海监的维权执法是十分专业化的”。 与此同时,中国海监执法工作也得到了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认可。多年来,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都曾亲临中国海监总队视察并听取专题汇报,2006年8月,曾培炎副总理乘坐中国海监船出海视察,亲切接见海监队员并殷切寄语。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海监开始执行东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海监船舶和飞机以每天至少保持执法船6艘、执法飞机4架次在海上执勤的频率,对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了长时间、不间断、全方位的海空协同巡航执法。在维权执法实践中,中国海监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建立相应行动协调配合机制,为提高维权执法效率、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2007年,经上级批准,中国海监开始对包括南海南部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至此,中国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制度全面建立。截至2007年底,中国海监船舶执行定期巡航任务130余航次,累计77103小时,航程520000海里;海监飞机出动700余架次,航时2992小时;获取海上监视图像资料21000余张,影像资料6300余分钟。共发现外方各类侵权违法行为30余起,涉及外方船舶、飞机110余艘(架)次。统计对比显示,2007年,中国海监维权执法从巡航覆盖面积、发现侵权行为数量上,都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打造现代化海上综合执法队伍
“打造一支高素质、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装备精良、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准军事化管理的海洋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履行海监队伍行政执法职能。”这是中国海监队伍的工作目标,也是队伍发展过程中每一项重大战略选择遵循的原则。
为了实现队伍建设目标,多年来,中国海监以不断提高海监执法人员素质为核心,以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坚持学军建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为严格执法资质管理,中国海监实行执法监察资格考试制度。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才能获得执法监察资格,目前,海监队伍中持有执法监察证的有近4500人,全国设立专职海监机构的比例超过90%。在着力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的同时,中国海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演习、演练、海监文化建设等,从仪表、技能、体能到作风,培养了队伍“统一、规范、严格”的品质,树立起了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为保障海上执法的有效性和执法安全,中国海监始终把装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为改善队伍初期执法能力滞后的状况,中国海监向国家申请了13亿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海监船舶、飞机建造项目,多向筹集资金配备执法车辆、船、艇。目前,中国海监已经拥有9架海监飞机和200余艘执法船艇。在今后两年,还将有7艘新型执法船艇将装备中国海监,进一步提高中国海监的实力。
为了加强实时监控和调查取证能力,中国海监船舶和飞机都装配了安全可靠的指挥和信息传输系统,引进了国际先进的航空遥感设备、部分深海测量装备和远距离监视监测执法设备,具备在巡航执法中对赤潮、溢油、海冰等海上目标实施监测,对侵害我国海洋权益的外籍船只实施连续跟踪监视,昼夜取证,实现了陆上指挥与海上行动之间的视频即时联络,能够保证决策到位,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海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