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偷翻入工地偷东西,不是选择报警,而是逮住小偷以报警相威胁勒索钱财。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彭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三名敲诈小偷的被告人定罪判刑,而随着案发遭遇敲诈勒索的小偷也被警方抓获。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彭州人王勇和朋友共三人在开车途经彭州市隆丰镇一个工地时,发现有人翻墙进入工地,随后又背着包裹从围墙翻出,王勇等人判定自己是遇到了贼。随后,王勇等人下车擒贼。三名小偷迅速兵分三路,王勇等人在一家网吧门前将其中一名小偷罗某抓住。
王勇等人并没有将罗某直接扭送到派出所,而是将罗某强行塞进车里。“我看到你们偷了工地上的东西,如果不给钱,我们就去报警……”罗某同意了王勇等人的勒索要求,随后回家取了2000元现金交给王勇。随后,王勇等人先后以说事情为由,将另外两名小偷约出来,以相同的要挟条件敲诈了2500元。
今年5月,王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王勇的另两名同伙抓获;同时罗某也被档获。彭州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勇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罗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