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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分手杀害情妇母女

来源: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时间:2010-10-25 14:50:59

  商报济南消息 和情妇相识时甜甜蜜蜜并很快同居,一听对方要分手竟然心生恶念连捅数刀将对方和其女儿杀害。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因为对方提出分手残忍谋杀情妇母女俩的男子张某被判处死刑并被验明正身后执行死刑。

  今年41岁的张某是章丘人,2004年,张某与女友路某相识后同居,刚开始两人在一起时感觉不错,甜甜蜜蜜,但随着彼此的了解不断加深路某逐渐 感觉双方并不合适,于是提出分手,孰料这一想法遭到张某的极力反对,在劝说无果后,张某随即产生杀害路某的念头。2006年10月31日20时许,张某携 带事先购买的两把尖刀,撬窗进入章丘市明四花苑小区路某家的地下室,伺机作案。当路某之女到地下室存放自行车时,张某持刀朝小女孩猛捅三刀,致其重度开放 性颅脑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张某使用抢来的钥匙进入路某家中,朝路某胸猛捅两刀,致路某失血性休克死亡。2008年5月21日上 午,张某潜入河北省邯郸市马头生态工业城行窃时,被失主发现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

  日前,此案经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某有预谋地报复杀 人,致二人死亡,所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极其严重,作案潜逃过程中又犯抢劫罪,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据此,法院以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宣判后,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记者 李世武

作者:李世武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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