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宣布,该庭庭长柳井俊二已于1月10日根据荷兰要求组成仲裁庭,审理荷兰提出的仲裁请求。俄再次表示,仲裁庭对此案无管辖权,俄方不会参与相关法律程序。
俄对荷兰提起的仲裁案坚持不接受、不出庭、不执行的立场。同时,俄按其国内法对“北极日出号”案进行了审理,先是将“北极日出号”破冰船连同船上人员拖至俄沿岸港口城市摩尔曼斯克,组织专门侦查委员会调查后,向俄地方法院以海盗罪予以起诉,随后对船只进行全面搜查,声称发现毒品和其他可能用于“特种用途”的装备。
针对荷兰向俄政府提出的抗议,11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要求普京总统干预,绿色和平组织负责人要求紧急会见普京等。俄声称就此案向普京总统投诉是“找错了对象”,普京尊重司法独立,一切都必须按俄法律处理。俄专门侦查委员会经过详细调查后,将原来起诉的海盗罪改为流氓罪,通过主审法院陆续作出保释放人判决。

南海仲裁只不过是单方面发起的闹剧
仲裁庭法官们到底有什么样的小九九?
截至目前为止,“北极日出号”案件尚未正式宣判,不过法官们在其中的种种举动却显得十分耐人寻味。
就北极日出号事件,作为南海仲裁庭成员之一的德国法官沃尔夫鲁姆曾与另一名联名发布单独意见,对俄罗斯“不到庭”提出了强烈的批评,认为“不到庭”违背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的目的和宗旨,导致争端解决机制有名无实。
而这一意见的实质便是,仲裁庭不仅希望其决定拥有强制力,他们更是希望把出庭也变成当事国的一项义务。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华博士在一篇论文中认为,对于中国和俄罗斯而言,以“不到庭”的强硬姿态来抵制争端一方单方面启动的国际仲裁程序,实属对“滥诉”一方的无奈反应——毕竟不出庭会损失一定的抗辩机会。至于外媒将之解读为挑战国际海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或者是缺乏对国际法治的尊重,则有不明事理、夸大其辞之嫌。况且中国和俄罗斯拒绝参加国际司法程序并不妨碍国际仲裁庭的运作,只是对国际仲裁庭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德国籍法官沃尔夫鲁姆玩起了“狗拿耗子”
张华还指出,对于国际仲裁庭而言,由于中国和俄罗斯“不到庭”所带来的正当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实效性方面的挑战不容小觑。尤其是两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待国际海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可以想象,仲裁庭裁决的公正与否很大程度上将促使国际海事其他缔约国考虑是否应提交公约第298条意义上的声明,以明确排除国际海事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的拘束。为了避免沦为个别国家“滥诉”的牺牲品,国际仲裁庭唯有采取司法自限的立场,如此方能挽回其他缔约国对公约强制性争端解决机制的信心。
只是让人疑惑的是,本不难解南海争议,却为何生生让仲裁庭给整成了这副模样?
在文中,张华博士还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目前的国际舆论都有同情“弱者”的倾向,大国反而“动辄得咎”。
借着搅浑国际政治局势,仲裁庭的法官们说到底图的还是赚取个人声望。然而,只有在当事各国一致同意就某项争议诉诸仲裁庭,才应当是仲裁庭发挥“威力”的时候。然而,仲裁庭法官们为了仲裁庭与个人的声望,强行把仲裁庭转变成为一种超越国家主权的裁判所,甚至不惜以地区局势动荡为代价。
这样的仲裁岂止是“一张废纸”,更是引发地区紧张与稳定的混乱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