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不是这几年才有的问题,国际法也不是什么具备强制令的尚方宝剑。任何涉及主权的东西,都得双方自己协商。双方都同意了,才能上法庭,没有这种一方同意仲裁庭就能强拉硬拽另一方摆在审判台上的资格。毕竟,国际协议不是对罪犯,撑死了只能算是对吵架拌嘴的邻居画个框,在你们决心掏家伙打架之前,有人帮你们说合说合。
实际情况就是,中国早在九年前就说了,这个事情我们已经说了该怎么做了,这个事情仲裁庭你管不着。当时菲律宾也没反对。
所有人都已经认为对的事情,结果菲律宾装呆子,装作忘了这个声明,单方面提起了仲裁;仲裁庭装聋子,充耳不闻,跳出来非要做这个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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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关于仲裁庭这次掺和,包括美国布鲁金斯学会、香港亚太国际法学院,韩国、埃及、墨西哥、巴基斯坦、柬埔寨、巴基斯坦、捷克等等国家地区和组织的法学学者们都力挺中国。
你本身就违反了海洋法298条,一个违反海洋法的法官根据海洋法判决别人家跟海洋法有关的事情,这岂不是笑话?
不少学者更是提出,《公约》第十五部分第280条明文限定,“本公约任何规定均不损害任何缔约国于任何时候协议用自行选择的任何和平方法解决它们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权利。”
任何国际司法案例,最终目的都是用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与矛盾、推动和平与发展。任何裁决都不能以破坏既有和平对话框架为代价,也不能给地区局势制造更多混乱与危机。
劝说、仲裁、打官司,都得往解决矛盾上努力,而不是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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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是,此次仲裁案使南海局势更加复杂,外部势力频繁介入,海上安全紧张加剧,周边国家分歧趋多,地区民生受到波及。这是试图滥用某一部公约规则解决复杂历史和政治争议。
一个本应该维护和平、维护公正、维护法律的组织,现在干的是破坏和平、破坏公正、破坏法律的事情。仲裁庭哪里还有什么资格仲裁?
而中国拒绝了这个仲裁,本身就是在维护国际法的权威,不存在什么怕上仲裁庭、上了仲裁庭不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