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李德顺教授
记者:时下,“知识分子”成了一个很值得玩味的概念,有的人以“知识分子”自居,有的人却别出心裁地自称“知道分子”。那么,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究竟该怎么界定“知识分子”呢?
李德顺:对于“知识分子”,历来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与对待方式。迄今我们看到的最典型的界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政治社会学的界定。如《辞海》1989年版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编辑、记者等。在社会出现剩余产品和阶级划分的基础上产生,……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分属不同的阶级。”这种界定有几个理论上的问题:
第一,它对概念内涵的表述,除了“一定文化科学知识”和“脑力劳动者”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就是说,凡是“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都应该属于“知识分子”。但是,在接下来的外延表述中,却又做了特殊的限定,小心地略去了像有相当学历的官员、职业政治家、管理者、企业家和商人等。他们算不算“脑力劳动者”?算不算“知识分子”?如果就这个问题追问下去,我们就会从下一点得到启示。
第二,这种界定的最终落脚点,显然在于确定知识分子的“政治对象”性质。它是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来说明“知识分子”是一个怎样的对象群体。正因为如此,它才不需要把这些管理者本身包括在内;而且在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经纬的思维框架内,这种划分也必然最终归结为关于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显然,这种界定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和实践可操作性。
但这样一来,概念的外延与内涵之间不对应就显得很突出,关于知识分子的理解也就更复杂了。例如,对于“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应该掌握何种标准?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人便可被称之为“知识分子”;到了九十年代,一般人们心中的“知识分子”至少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显然,如果不这样“水涨船高”,那么在教育不断普及提高的情况下,“知识分子”将因其队伍不断扩大,或因其概念泛化,而逐渐失去特殊意义。但是,如果“水涨船高”仅仅为了保持“知识分子”永远只占少数,那么这种人为保持的根据和意义何在?再如,划分的标准究竟是根据学历还是根据职业,也必然出现矛盾。多年来,我国大批有一定学历的人长年从事(科技、文艺等之外的)非专业技术职业,有的甚至在工厂农村成了直接的体力劳动者,但他们仍然被以各种方式单独看待,继续被称作“知识分子”、甚至“知识分子干部”等。这时“知识分子”概念虽然只剩下学历出身的含义,但在心理和政策上,却往往带有某种特殊的政治歧视意味。
凡此种种都说明,这种界定方式的科学可靠性有待于检验和反思。
对“知识分子”的文化社会学界定的不足
记者:近年来,一些媒体把“知识分子”称为“社会的良心”,还有媒体评选出“公共知识分子”。但从您刚才所讲的界定中,显然看不出这一种涵义来。那么,这种界定又是怎样的一种来历呢?
李德顺:这就是我说的第二种界定方式,其涵义属于文化社会学的界定。它主要是来自西方、特别是欧洲的一种理解方式。《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知识分子’一词最早是指十九世纪俄国中产阶级的一个阶层。这样一些人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的影响,对国家的落后状况、沙皇的专制独裁产生不满,并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也包括了一些官僚、地主和军官。”“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这种涵义的‘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但是如果他的全部兴趣始终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分条件。根据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工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
这种界定把知识分子理解为社会的“良知分子”,突破了“学历加职业”的外在模式,而着眼于一部分人在文化和道德方面的特殊功能。它强调了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理性阶层和道义“良知”的积极作用。这种理解方式有些像我国过去的“社会贤达”和“革命知识分子”,以及时下流行的“社会精英”、“文化精英”等概念。这种界定虽然涵义很清晰,特征很明显,但它和我们要讨论的概念已经不是一回事了。因为它就像是对“劳模”下定义而不是对“劳动者”下定义一样,用一个比较特殊的概念取代了一个比较一般的概念。
关于“知识分子”概念的界定,还是应该回到对“知识生产”的理解上来
记者:那么依你看,我们今天应该怎样实事求是地理解“知识分子”呢?
李德顺:理解知识分子的关键,在于深入揭示这一社会群体及其社会功能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基础。这就是“知识”本身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功能。知识分子的本质恰恰在于“知识”(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理性),在于其创造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知识分子只是作为知识的主要社会承载者,才有其特殊的存在基础。否则他们只是一些同所有人一样的现实的、社会的个人,有和其他人一样的民族和阶级归属、一样的生活和情感,一样的个性和弱点。一般说来,是知识本身的状况、现实社会对知识的需要和依赖情况,决定了知识在社会生活实际中所占的地位和应发挥的作用,进而决定了各个时期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命运。一个社会如果缺少对知识,包括知识的存在方式、知识产生和发展的特殊规律、知识的社会功能的正确认识,就是说离开了对知识的充分理解和尊重,那么无论把知识分子当作“政治人” 、“道德人” ,还是“经济人”,无论是把知识分子看作楷模精英还是看作简单工具,都不可能真正了解知识分子的本来面目,至多只能是对某些现象的肤浅描述。
社会的良心?如何界定“”
来源:北京日报
时间:2008-07-23 16:20:14
对“知识分子”的政治社会学传统界定的局限
作者: 责任编辑: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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