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是:杰克逊完全有资格和条件又同时能作为一个摇滚巨星。从硬件上来讲,杰克逊的乐队所使用的吉他、贝司、架子鼓和键盘,与一般摇滚乐队几乎完全等同,无非是他的表演现场和录音制品的鼓声,调的更接近舞曲鼓声的要求而已,但这仅是表象。而从内在精神来讲,他的比较反叛的歌曲与许多标榜为极端反叛的乐队的歌曲一样反叛,一样充满不羁的个性,一样富于颠覆精神。如果杰克逊真的不够摇滚,那么,何以大名鼎鼎的“枪炮与玫瑰”乐队的主音吉他手斯莱士(Slash)与范·海伦会跟他合作演出呢?尤其是,何以像鲍勃·迪伦、保罗·麦卡特尼等这些国际公认的大牌摇滚歌星,于1987年7月13日要参与由杰克逊所发起的“拯救生命”大型摇滚演唱会并与其同台表演甚至还演唱他所写的作品呢?当然,从外在听觉上来讲,应当客观地承认,杰克逊的许多音乐作品舞曲的成份的确有些过重,吉他音色的原始表现与渲染的成份偏轻,这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杰克逊的摇滚感觉。另外就是前面提到的,杰克逊音乐中的鼓声也太过舞曲化,缺乏摇滚应有的暴虐与摧毁性,以致使其不少音乐显得不够重、不够躁、不够过瘾,以致似乎显得摇滚味欠浓。不可否认的是,这的确是杰克逊的一个问题,但此问题无论如何都不会也无法削弱他同时作为一名摇滚巨星的地位。因为,重要的是,要看所表达的具体东西,而不是诉诸的具体手段,而从表达的具体东西上来讲,杰克逊的摇滚精神可以说不在任何人之下。
单就反叛而言,摧毁是一种反叛,非暴力不合作,同样也是一种反叛,独善其身,乃至一种超脱性或超越性的存在方式,同样也是一种反叛。第一种情形,鲜明地体现在1968年代巴黎的五月风暴及切·格瓦拉的人生之举中;第二种情形,鲜明地体现在圣雄甘地的人生之举中;第三种情形,鲜明地体现在具有独立人格与精神的君子、知识分子、隐士或超凡脱俗者之人生之举中。所有诉诸较为彻底的行为方式与存在方式以表达对其时代的不认同、拒绝接受的一切情形,都能构成为反叛。亦即是说,激情摧毁是一种反叛,不屑于摧毁也同样是一种反叛,超脱升华并用大爱来稀释化解一切的,仍然是一种反叛。如果说,反叛是世界摇滚的最突出表征的话,那么,用最多重的反叛方式来充分诠释反叛这一定义的,就可能非杰克逊莫属了。在其音乐中,激情摧毁、颠覆秩序、不羁破坏的显然不乏其有,其不少音乐录影可资为证。在那些音乐录影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画面:马路下水道的水井盖被狂暴掀起,愤怒地砸向汽车玻璃;房间排风扇被一把拆去,致使烟雾弥漫;人的虚伪面孔被瞬间撕去而代之以兽的龇牙咧嘴的狰狞面孔;理性之舞被彻底切换为机器之舞与本能宣泄等等。凡此种种,都是激情摧毁的绝佳典例。
在对世俗视界诉诸一种抽象的机器之舞、幽魂之舞式的视觉颠覆,以及在高举反暴力、反种族歧视之大旗的同时,即在进行激进反抗、有效破坏与摧毁的同时,难能可贵的是,杰克逊还有另外的一面,即建构性的一面,以及建基于其上的灵魂升华的一面,这构成了其区别于几乎所有其他摇滚者的重要表征。当然,这样尝试的人,在摇滚界也不乏其有,可问题在于在整个摇滚界却并没有几个人能达到杰克逊所能达到的那种程度与境界,那是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那是一种令人心灵净化、灵魂飞升的境界。这种至纯至粹的精神诉求及其所辉耀的灵界光芒,既在编织并构成着一种无比荡气回肠的绚烂王国,又在以一种纯净而崇高之特质在扬弃、分解着污浊现实之一切,从而以一种隐性的力量,在无形地摧毁着需要被摧毁之一切。这即是杰克逊作为一个摇滚者的最非同凡响之处,他以自身近乎于完美无瑕的形象及所投射给世人的心灵印象,赋予了摇滚乐以灵界之维,赋予了摇滚乐以华彩的篇章与极尽绚烂的境界。这当然同时也是对作为一种颠覆之物的摇滚的一种再颠覆——使摇滚不再丑陋、面目不再狰狞、摸样不再可怖,从而使其不再仅是一种以毒攻毒的国际噪音。世界摇滚乐坛应当铭记杰克逊才是,因为如若没有他,就此前蜚声国际乐坛的摇滚者而言,便没有人有能力和素质真正赋予摇滚乐以不朽的灵魂。
当然,在上述意义上,大名鼎鼎的英国皇后乐队(Queen)的某些作品,与杰克逊有些近似,也是旨在在世俗的地平线上,去竭力构筑起心灵的圣塔,描绘出一种形而上的璀璨图景,谱写一种彩虹般的时空维度,两者都十分之回肠荡气、炽烈无比而撼人魂魄,区别仅仅在于皇后的作品稍偏个人化一些,稍偏个人色彩一些,而杰克逊则更偏普世化一些、普天化一些,且要空灵、飘逸、瑰丽而华美一些。杰克逊音乐作品的这种普世化、普天化之特质,以及空灵、飘逸、瑰丽而华美的鲜赫表征,除了跟其在意念方面的普世化诉求与祈愿相关之外,更与其作曲结构直接相关,其较有代表性的作品,大都编配有童声合唱、混声合唱以及灵歌的成份,加之其独特的、无与伦比的极富表现力的嗓音,从而使其某些优秀作品至少成为了摇滚音乐与流行音乐的极品。较通俗地讲,成为了摇滚乐坛的一种软颠覆的极品。从作曲结构上来讲,其优秀作品应该算作具有严格哥特感的摇滚音乐,因为其作品结构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极其理性而严谨,所有的音符与音程都在奋力向上而协力构织着一种空灵的时空,所有的元素在经过巧妙而严格的筑垒之后而直指苍穹、凌空欲飞、飘然欲仙。就是说,杰克逊的优秀作品才是真正吸纳了哥特音乐的精髓,并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合唱》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杰克逊的优秀作品、其生平的那几个极具哥特感的代表作,却不属于通常所被界定的歌特摇滚(Gothic rock)流派,被广泛界定的歌特摇滚所指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歌特摇滚并不追求严格的逻辑、严密的作曲技法,特别是并不追求通过层层推进所达臻的灵魂飞升之圣境,它追求一种阴暗、迷离、超现实的带着某种传说中的中世纪的通俗化与漫画化的历史印象,而且,演唱的男声一般都较抑郁而沙哑。在此,又引入了另外一个问题:沙哑与摇滚的问题。
通常,较为流行而约定俗成的看法是,歌声沙哑就是摇滚的写照,甚至认为越沙哑便越摇滚、沙哑才摇滚、摇滚就等于沙哑。因为只有噪音沙哑、扭曲,才能显出反叛、沧桑,才具有颠覆精神,才能对传统审美法则及现行秩序构成破坏与摧毁。而其实,即使不能说这种看法完全不对,也至少可以说此看法以偏概全了。一些声音沙哑的摇滚者的确很摇滚,像“潘多拉”乐队,即为代表。但如果以此便断言,越沙哑者便越摇滚,沙哑便等同于摇滚,那就与事实不相符了。因为众所周知的事实情形是,在摇滚史上占有经典地位的几个领军人物,像猫王、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弗雷迪·默丘里(“皇后”乐队主唱)等人,其噪音均不以沙哑为突出表征,罗杰·沃特斯(“平克·弗洛伊德”乐队主唱)与吉姆·莫里森(“大门”乐队主唱)两人嗓音虽然较沙哑一些,但也顶多仅属于准沙哑或中度沙哑而已,特别是领军人物杰克逊的嗓音,这种嗓音虽然富于神话色彩但却具有显而易见的充满凝聚力的金属般,并在必要时还具有某种撕裂感与爆发感,但总体上却并不沙哑,这也是他有时不被划为摇滚巨星的似是而非的理由之一。通过对以上这些摇滚领军人物的某一方面的专业考察与审视后发现,即使不能推出越不沙哑者越摇滚的结论,也至少不能推出越沙哑者越摇滚的结论。
迈克尔,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