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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养子盗窃成癖 父母将其赶出家门

来源:东北新闻网 时间:2008-03-21 17:13:07

  家长已经绝望,“法官妈妈”苦口婆心解心结

  曹卢杰 吉启雷

  南京有个富家子,家财万贯却染上了盗窃的恶习。本来溺爱他的父母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将他赶出家门。但玄武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并没有对他不闻不问,不仅为他作了心理疏导,同时做其父母的工作。最终母子法庭相认,抱头痛哭。

  千万富翁之子染上窃癖

  南京有对夫妇,开了家玉器厂,家产千万,3个女儿都学业有成。但他们有块心病,没儿子,家产无人继承。于是他们就领养了一个男孩李浩,带到南京抚养。他们对养子可谓有求必应,平时零用钱给得足足的,李浩也总是很“配合”地很快就花掉了。李浩小学未毕业就不想上学了,养父母就让他辍学在家,李浩于是混迹于网吧。

  2005年,李浩17岁。一天养父被公安机关叫去了,说李浩偷了人家一部手机。养父震怒,他是将李浩当接班人的,现在竟如此不争气,养父一气将李浩赶了出去,李浩于是流落街头。2006年10月,李浩又在一烟洒店窃得4000元;11月,又在一学校实验楼窃得手机1部。案发后,李浩被检察机关起诉到玄武法院。

  心理调查找出病根

  一个家庭条件优越的孩子,为何养成了盗窃的恶习?有“法官妈妈”之称的少年庭庭长王萍调查发现,李浩养父母家庭条件好,并已成功培养了三个优秀的女儿,故对李浩的启蒙教育有所放松,在物质上不断满足。李浩长期辍学,缺少伙伴,就用钱来笼络朋友。在物质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便开始偷窃。但李浩的犯罪手段简单,属于临时起意、顺手牵羊,并非预谋已久,还有改造的可能。

  为挽救李浩,王萍开始做李浩养父母的工作,但李浩的养父对李浩失望透顶,说不会再管他了;养母也未置可否。但王萍并没放弃,继续做工作。开庭那天,李浩的养母终于出现在法庭上。而经过法官的多次教育,李浩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母子在法庭上相见,抱头痛哭。最终,李浩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服刑期间,李浩多次写信给法官表示感谢。

  首试“心理疏导”机制

  玄武法院少年庭对未成年人坚持从轻用刑的理念,坚持“少剥夺多给予”的原则。20年来,适用缓刑、管制、拘役和单处罚金的案件达70%,近百名少年犯在缓刑期间通过刻苦学习而顺利升学,11人进入高等院校。而且少年庭在全市首次尝试将“心理疏导”机制引入少年犯罪的审判,庭长王萍经常放弃休息日帮教失足少年,300多名少年犯经她帮教后无再犯。少年犯都亲切地称她为“法官妈妈”。

  为帮助李浩克服偷窃的想法,王萍给他开了个药方:厌恶疗法。就是在手上绑数根橡皮筋,在刚开始产生偷窃念头时,便使劲弹手上的橡皮筋,使之产生疼痛感,以提醒自己可能要犯错误。每有这种念头时,都弹手上的橡皮筋,以产生疼痛感,久而久之,即便不绑橡皮筋,也会出现相应的刺激感,从而提醒和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赵兴武

  记 者 曹卢杰 吉启雷

  结束语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今年是南京各级法院开展少年审判工作20周年,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20年来,南京两级法院共审结少年犯罪案件4000余件,8200余人。近五年来,进一步扩大了对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的比例,共判处非监禁刑1400余人,重新犯罪率不到2%。全市法院先后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法院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本报近日就此连续刊登四篇有关南京少年审判的报道,既展示南京法官刚性执法、爱心护苗的风采,更希望社会各界关注青少年成长,共同为城市的明天贡献心智。 吉启雷

作者:  责任编辑: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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