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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有两种不同的市场化定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10-07-13 17:55:31

近日有消息称,酝酿中的国际板新股发行定价将抛弃目前国内股市的“三高”发行方式,实行与国际接轨的定价方式。如果消息属实,那么,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发行定价方式的比较,人们将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符合市场意愿的市场化。

高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的“三高”发行,已经成为发行人赤裸裸的“圈钱”行为。如果将这种IPO制度照搬到国际板,那么国际板也就变成了国外公司的提款机。为了消除国人对国际板推出的疑虑,据称国际板新股发行定价将与国际市场相接轨:一是参考这些股票在国外市场的发行价格;二是参考这些股票在国外市场的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当前价格,半年或一年平均价格;三是把新股发行的市盈率控制在10倍或15倍以内。

这实质上等于是彻底否定和抛弃了当前被称为市场化的“三高”发行定价方式。

其实,市场化发行的灵魂在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国际板如此,大盘主板如此,中小板如此,创业板也不该例外。

可是,这次新股发行改革启动一年来,尤其是创业板推出以来,“市场化发行”之所以成为了“三高”发行的代名词,就是因为有人把打破“新股不败神话”当作了新股发行改革的市场化目标,把“破发”当成了教育投资者的好事。这只能说明新股发行在他们的心目中,不仅变成了为融资而融资,而且还被当成了调控市场、教训投资者的手段。笔者以为这种动机不良的改革,根本就是反市场化的。

从长远看,在信息披露规范化和市场管理法制化的基础上导入注册制,才是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正道。在此之前,在核准制的市场条件下,市场化发行的要点在于引入资本成本约束机制,考虑发行定价合理不合理的恰当标准,应该是保证投资者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回报大于其投入资金成本,而绝不是所谓的市盈率甚至“市梦率”。

这样,才能使市场有限的资金配置资源能更合理地分配给最需要资金的创业型、成长性企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远远超出企业的实际需要而被过多地误用、滥用、错用或沉淀于账面,造成市场资源的极大浪费。创业板“三高”发行的股票频频“破发”,本身就充分说明,高市盈率发行定价并不是市场意愿的真实反映,早晚是要被市场所抛弃的。

否则,如果让计划上国际板融资50亿英镑的汇丰也像创业板一样放肆地超募十来倍,岂不是大大地开了一个国际玩笑?

市场化发行定价遭遇两种不同的模式,处在新兴+转型时期的中国股市面临着选择。这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既是不可避免的成长的烦恼,也是走向成熟的必然过程。有比较才有鉴别,人们对于市场化的认识,并不是靠某些先知先觉的高人教育出来的,而是通过亲身实践比较和验证出来的。

所以说,笔者认为,创业板目前的“三高”发行方式,并不是正确的市场化定价模式。国际板所选择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定价方式,才是新股发行定价的真正市场化方向。国际板拟议中的新股发行定价规则同此前农行引入的市净率定价或定价发行不谋而合,实际上都已经包含着市场对市盈率定价失控情况的反思或否定。市净率定价是香港和境外成熟市场普遍采用的定价方式,由于它反映的是价格和净资产的关系,相对于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市盈率定价方式而言,更有利于有效避免“超募变破发”的产生。此外,一些市场人士所推崇的定价发行,也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相对市盈率定价显得更为稳妥的市场化定价方式。

我们热切期待着国际板发行定价规则的明确为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选择进一步指明方向,带动新股发行机制更为深入和到位的市场化改革,早日让我们包括创业板在内的新股发行整体走出“三高”发行的阴霾,走向光明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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