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经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空前冲击中,台湾经济也出现了大幅衰退。因此,推动签署ECFA不仅对于加快两岸经济合作的机制化建设、推动台湾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更好实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论,为两岸关系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和实现台海和平、造福两岸民众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
ECFA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影响
整体而言,ECFA的签署对两岸经济合作存在着多方面的影响。作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地区、顺差来源地和最大的对外投资地,长期以来两岸经济合作始终是以“投资带动贸易”模式为重心,而其中以出口为指向的电子资讯产业一直居于大陆吸引台资的首位,在这一过程中,尽管通过优势互补、使两岸在很大程度上实现资源整合,但也导致两岸经济合作产生较大局限性,包括投资区域集中、产业集中、对外依赖度高、合作模式单一等问题。
随着大陆经济的发展及两岸经济合作层次的深化,诸如成本快速上升、土地储备不足、政策优惠弱化等问题也日渐凸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动力与要素配置的效率,而改变这一状况的关键就是要调整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式,实现更合理的要素配置与调整。ECFA的协商签署为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式的调整与变化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有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随着合作的深化,两岸经济的整体优势将得到有效拓展,合作的层次和领域会进一步扩展,产业集聚效应将愈加显现,有利于两岸经济在现有基础上推动合作层次的提升,例如在合作领域与范围的拓展等方面,尤其是可以有效强化两岸在商贸服务领域的合作;此外,随着两岸合作模式的拓展及市场开放度的扩大,尤其是在强调增加民众福祉、提高就业率的情势下,两岸中小企业的合作前景也进一步明朗;
二是有利于在既有的产业合作平台上进一步扩大生产服务功能,推动产业合作向上下游延伸,提升合作的层次,强化生产基地与生产性服务的辐射中心的功能,优化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从而进一步提升两岸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新的合作空间,尤其是在构建陆资入台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官方半官方交流与相互设点工作以形成有效的功能性合作平台、扩大企业间的项目合作等;
四是有助于实现台湾经济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台湾在拓展国际市场上的经验和大陆的资本优势,结合两岸企业向海外延伸,拓展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
ECFA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
我们要注意到的是,ECFA的签署只是两岸深化经济合作的新起点,其后,尚有诸多更加错综复杂的问题和涉及到的领域需要协调和突破。
这主要体现在:ECFA按照现行的内容还属于框架性的协议,除早期收获计划外,还有很多的具体内容需要加以推进,因此,进程与推进尚待后续性协商;其次,ECFA类似于FTA(Free Trade Agreement),但考虑到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及两岸经济合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了相应的设计与调整。因此,在符合WTO的规范、使之既能够惠及台湾全体民众和各项产业,也有利于促进两岸经济的双方直接交流的前提下,相关的内容与政策实施尚待进一步的配套与完善。
从两岸关系发展的角度看,由于ECFA在台湾岛内仍存在着较多的争议,尤其是绿营势力以进行“公投”为诉求,不断鼓动与凝聚反ECFA的力量,并将此作为选举的主要议题,从而对ECFA的实际运行产生一定的阻碍。
从绿营的论述来看,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担心因经济上过度依赖大陆而对台湾主体性的影响,二是担心对台湾现有的产业和劳工权益尤其是中下层民众产生冲击,三是担心对台湾的国际经济活动空间拓展的限制。
事实上,ECFA作为单纯的经济合作协议,其本身的设计不仅希望能够有效避免引发两岸间的政治争议,而且更希望通过协议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台湾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探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问题,实现两岸的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两岸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增进民众福祉。这是两岸协商签署ECFA的基本原则和大方向,是符合两岸民众根本利益和两岸经济合作现实的,既有效反映出两岸在经济发展水平、规模上的差异,也有效顾及台湾民众的感受,因此,也得到了台湾工商界和许多民众的支持。
当然,针对台湾部分民众对ECFA存在的疑虑,还是需要予以关注,一方面台湾当局需要通过积极的宣传,使民众对ECFA有更加清楚的认知,进而减少疑虑,而另一方面是通过ECFA的实践,使民众充分感知ECFA对台湾经济和民众福祉的增进效果,这就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由于ECFA属于框架性协议,涉及的许多产品与市场开放的问题尚未确定具体协商进程,再加上民进党宣称将采取“10年抗争”方式持续反对ECFA,这就使得签署ECFA后的两岸经济合作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会影响到实际效应的发挥;
二是两岸经济合作的过程是要素有效整合的过程,也是产业及相关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其间必然存在着产业调整与替代的现象,局部区域、相关产业、部分阶层可能收益较多,而另一些则收益较少甚至受到损害,需要尽快建立合理的损害补偿和利益公平分配机制;
三是随着ECFA的签署,两岸经济合作的形态将进一步从“投资带动贸易”向“要素合作”转化,两岸合作空间进一步扩大,要素流动将呈现出双向化的形态,但由于岛内绿营势力和部分民众对陆资入台仍抱持反对和抵制的态度,使得陆资入台的进程与所能够涉及的领域、范围受到较大的局限,从而使两岸资源双向流动对经济效率的实际提升作用难以发挥。
因此,还有诸多方面需要两岸共同努力,以使ECFA尽快发挥应有的效应,从而提升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增进两岸民众福祉。(盛九元 系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