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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字典里从来没有“公款出国游”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10-07-02 09:59:37
据报道,组织公款出国(境)游者,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为明确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近日,中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十二种具体违纪行为,明确规定了从警告到严重警告、从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并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

  公款出国游为公众所强烈谴责久矣!2008年4月以来,中纪委、外交部等10个部门,先后在全国开展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游专项工作;而在几日前,国家预防腐败局更是首次在网站上就制止公款出国游“问计”网民。此番中纪委文件的出台,延续了反腐部门对于制止公款出国游的一贯重视。

  “开除党籍”作为党纪处分,不可谓不重,官场中人自能明白其中分量;而且,中纪委的党纪处分并不影响司法部门的法律追责。因此,笔者觉得要引起充分注意的是,查处的力度到底如何,毕竟“开除党籍”的处罚再重,又怎奈何监管无力与法不责众?

  事实上,在官员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公款出国游”一说;恰恰相反,在冠冕堂皇的文件里,所有的公款出国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不辞奔波辛苦”。因此我们不能低估各级官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能力。

  笔者以为,首先必须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安排让公款出国游现出原形,而办法无外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正如国家预防腐败局调查问卷里写的那样,要制止公款出国游,既需要“健全外事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也需要“加强经费预算管理,严格经费审批、核销”,同时更需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管”。

  事实上,要鉴别是否公款出国游并不十分困难,看看网上曾经曝光过的那些出国游材料,相信有关部门的监察能力不会比普通网友还差;关键是要有人来真正做这件事而已。加强对因公出国的事前审批、事后核查与预算监管,将包括出国费用以及出国行程等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开,建立起内部系统和外部公众两套监管体系,其威慑作用巨大。

  这里面,特别需要提到的是财政预算的软约束。公款出国等“三公消费”,始终未能纳入预算公开范畴,而是隐匿于各种笼统的项目之中,这为各单位组织公款出国游提供了极好的经费来源保障和浑水摸鱼的可能。这也是公款出国游兴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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