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房地产价格暴涨,导致民怨沸腾,今年中央出台了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试图控制高昂的房价。这些政策能否延续下去以及调控的实质性效果,一直引人关注。地方政府是高房价的真正推手,这一点大家已心知肚明。众所周知,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中,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现象很严重,地方财政的保障能力比较弱,地方财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财政。如果仅仅只是基于地方发展经济的需要,出让土地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地方发展资金,那么只要遏制一下地方政府的发展饥渴,让地方的发展速度稍微慢一点,形象工程少建一点,高房价问题解决起来应该还比较容易。可如今已经形成了严重的地方债务,使得这一预期恐怕无法过于乐观。
审计报告显示,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债务占到了债务总额的64.52%。这些债务的债务人无非是银行或民间,若是早几年,还可以通过种种手段将这些欠银行的钱一笔勾销,可如今银行基本上都成为了上市公司,甚至是在海外上市了,那么这些债务不还是不可能的了。债务已然构成了 “硬约束”,非还不可,但地方政府没钱,中央财政也不可能来接管这些债务,何况仅此次审计所涉及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债务存量就已经占到了全国全年财政收入的40%以上,中央即便大包大揽也恐力有不逮。而多发钞票来清偿债务,则会引发严重的通胀,想都不能想。
因此,如果不能迅速遏制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增长,放任其发展下去,最后要想获得偿债资金,地方上似乎也只剩下卖地这一路可走了。而由于中央执行了严格的土地总量控制,可供地方出让的土地指标本来就很少,在巨大的债务压力之下,有限的土地必须尽可能地卖出高价,而且还要尽可能地降低征地成本。这就注定了拆迁和征地的补偿标准不可能很高,土地要实现高价出让,也必然要求房价维持高位运行的态势。果真如此,就与中央调控房价的目标背道而驰了,民生住房需求也就很难得到解决了。而宏观上来看,这还将导致实体经济空心化泡沫化现象日趋严重,对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造成巨大威胁。在地方债务的倒逼之下,未来的政策选择可谓捉襟见肘。
以前有一种说法是 “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如今看来,真正的威胁其实还是已然形成的沉重的地方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