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次贷危机和当前的希腊等国主权债务危机中,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受到广泛质疑。
虽然信用评级在金融、债务危机中负面作用明显存在,但如果想审判这些评级机构时会发现,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方面,它们可以被指责的地方其实并不多。
美国参议院调查小组经过18个月调查后公布的结果显示,许多债券发行者向评级机构付费请它们为产品评级,这些评级机构的利润在次贷风险快速积累的2002到2007年间大多翻番,因此相关评级机构确实有为自身利益操控评级的嫌疑。
这是信用评级造成问题的一种可能解释。但评级机构出于利益动机操控评级,最多只能解释有直接间接利益关系的评级行为所造成的问题,对没有利益关系的评级行为并不成立。
合理合法的信用评级引发严重的金融、债务危机的原因可以算一个谜。不解开谜底就无法搞清楚这些评级机构究竟错在哪里,对它们的指责就没有足够力度,也无法有效预防今后发生同样的问题。即使欧盟建立了自己的评级机构,也难免重蹈这些评级机构的覆辙。
金融风险的复杂性是揭开信用评级之谜的一种可能解释。金融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很难准确评估,但是复杂性和判断困难导致的偏差,无法解释泡沫形成阶段都低估风险,泡沫破灭时都高估风险的系统性偏差。“景气信用”和“金融创新”误导评级机构也是一种可能解释。在繁荣阶段高评级表面上有合理性,但这只是一种“景气信用”,在房价快速下跌的不景气时期完全没有参考意义。此外打包次贷债券的“金融创新”也不见得能够降低风险,因为可以在次级贷款中筛选出安全的次级贷款的思想本身是错误的。从这两个角度,可以说是评级机构被“景气信用”和“金融创新”蒙蔽、误导,但这也只能解释信用评级问题的部分原因。
信用评级困局背后更关键的原因,其实与资产估值方法有关。
金融市场作用最大的估值方法,是作为投资者共同价值判断的估值方法,这种估值方法堪称一种价值“魔方”,与信用评级结合起来的作用更危险,因为这会最终形成个体估值、共同价值和评级交替上升的反馈,导致市场泡沫不断发展。而在市场逆转时,又会形成个体估值、共同价值和信用评级循环下降,加速市场崩溃。这种交互作用,正是导致金融市场泡沫和危机迅速发展的关键机制,是信用评级之谜背后的关键原因。
抛开复杂的内在机制,在金融危机边缘的信用评级本身存在一种“揭示风险的风险”。评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似乎是对投资者公平和有利的,但是在金融危机的边缘降低评级揭示风险,相当于对一艘严重超载渡船的乘客大喊“要翻船了,快逃命吧!”,即使动机不坏,也是极度不明智的,因为极可能把有机会消解的风险变成真正的危机。这种“揭示风险的风险”已经被多次金融危机证实,也是信用评级困局的关键问题。
加剧价值“魔方”的作用和“揭示风险的风险”的存在,导致信用评级在市场出现泡沫或危机的情况下可能变得非常有害。而且这两个问题都与评级是否准确和评估机构的道德等无关,都是市场经济的性质和信用评级本身的内在矛盾造成的,因此也无法依靠加强监管、调整信用评级方法或建立更多评级机构加以解决。
要解决这两个问题或者降低它们的危害,只有建立在特殊时期强制评级机构“休评”的制度,禁止评级机构发布可能导致严重泡沫和危机的评级。欧盟要求国际评级机构改变公布评级结果的方式也有道理。当然只是改革信用评级制度,并不能保证彻底摆脱信用评级的困局,解决信用评级问题的根本出路,更在于从经济、交易制度和管理方面找到综合治理金融、债务危机的方法。(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