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之时,如果要高分红,自然会伤及企业的竞争能力。实际上,目前国企上交的红利每年都在增加。
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回答应不应该增加上交比例的问题,最关键的是搞不清有多少家底。
“政府拥有的资产总量非常大,但是,因为没有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和政府资本预算,所以财政系统缺了一大块。”许善达说,如果有了资本预算,我们可以说这边是资产,另一边是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如果有负债就必须明确如何还钱。从目前来看,实际上还有不少债务没有统计进去,比如四大银行改造,当时筹集了1万亿特种国债,这个资金是用于给国有银行增资,因此没有显示在一般预算报告中。只能通过资产公司出售部分资产进行偿还。但是,偿还不足的缺口怎么办?由谁来承担?这些都没有说法。不仅如此,如果国企有负债,盈利部分是交给一般预算还是还债?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
据新华社报道,国资委研究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近日称,目前半数以上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这一数据是对央企负债情况的首度回应。更为现实的问题是,除了央企外,范围更大的地方性国企的负债情况究竟是多少,仍是一个未知数。
彭华岗认为,国有资本金投入明显不足;改革重组、解决历史负担、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这些都需要用钱。
对于国企收益更多用于民生问题,彭华岗认为,央企回馈社会,除了上交税收,国有股转持社保也是重要体现。从2002年至2010年,央企上交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14058亿元,超过全国税收的六分之一;截至2009年底,已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给社保基金,占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这其中有589亿元是央企转让的。
2010年央企利润分配情况
2010年央企实现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大体分配为四部分
●上缴所得税25%,约2825亿元,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
●归属少数股东约25%,约2869亿元(由于多数中央企业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许多都是上市公司,这25%应归属少数股东,所以属于国有股东的净利润为5621亿元)
●企业法定留存约25%(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需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留存收益,用于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等。按历史数据估算,约为2800亿元)
●母公司可支配利润约25%(通过上市公司分红和全资子企业上交利润,真正属于国有股东母公司的可支配利润约为2800亿元)
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后资金支出情况
●扩大再生产。2010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3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净利润的2.8倍。
●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目前半数以上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
●解决企业历史负担。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共有离退休人员近500万人,每年负担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近400亿元;主业优质资产上市后存续企业依然困难,需要大量的费用支出。
●科技创新投入。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
●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
●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