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是近期保险股走势的转折点。当天下午,连续两个星期跑赢大盘的保险上市公司股票中国(601628.SH/02628.HK)和中国太保(601601.SH/02601.HK)同时逆市跳水,成交量也较前几个交易日明显放大。
起因乃是市场风传保监会将放开寿险传统产品预定利率。当日收市后,保监会网站果然挂出《关于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规定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就此向寿险、养老和健康险公司征求意见,要求各公司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保监会。
这一消息经过一个周末的发酵,爆发出巨大能量。中国人寿、中国太保一周内跌幅超过10%。
这一剧烈反应显然在一些人的预料之外。有关人士表示关切,资本市场是不是对于这一事件反应过度,这不过是一份征求意见稿。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预定利率放开对保险公司当年的利润影响甚微,但其带来的公司战略博弈和产品对整个寿险行业来说将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转折点。
正因如此,资本市场极尽一切能事,希望能够分析出政策出台的背景、细节、时间表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并以此为依据推断出此举对保险行业产生的影响。但目前汇总各方消息,还无法给上述问题一个明确的结论。
“面对不确定性,先回避一下保险股,是一种可以理解的策略。”一位保险业分析师表示,“费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
放开利率
保监会发布的《通知》称决定放开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规定传统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文件规定,传统人身保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中的低者。保险公司在1999年6月10日及以前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7.5%,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的传统人身保险保单法定最高评估利率为3.5%。
不过,这一放开仅限于传统人身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仍不得高于年复利2.5%。
预定利率代表保险公司给保单持有者的回报水平,其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占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
如预定利率放开,中小保险公司可能采取更积极的定价策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对市场份额领先的保险公司来说,则需要应对价格放开带来的新一轮竞争。
评估利率是计算法定责任准备金的依据。如预定利率高于评估利率,则表示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率不能满足法定责任准备金提取的相关标准,由此形成的财务缺口,需要保险公司用自有资本承担,销售越多、财务压力越大,而且压力会集中体现在保单前期。
1995年以前,保险行业的费率监管制度尚未建立,产品由保险公司自由定价。1999年6月保监会下发《紧急通知》,规定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不超过年复利2.5%的上限。但人寿、平安、太保等公司此前销售了大量的高利率保单,平均定价利率较高。央行连续八次降息后,投资收益率达不到保单资金成本的要求,出现了严重的利差损。
此后,消化和防范利差损就成了保险行业多年来发展的主线之一。上述三家公司分别通过资产剥离、上市融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法缓解利差损压力。2000年至2004年间,受宏观经济影响,保险业整体投资回报仅为3%左右,但由于预定利率只有2.5%,寿险公司并没有新的利差损形成。
此后,分红险、万能险等产品推出,在预定利率之上另将收益与保户进行再分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预定利率较低的问题。传统人身保险利润率高,但销售量远不如分红险、万能险产品。
浮动博弈
2007年,央行连续加息,A股迎来大牛市,预定利率市场化的讨论再次升级且得到深入。中国人寿的一款产品“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其预定利率达到3.3%。
保险行业一方面感受到加息对传统寿险产品销售带来的压力,希望预定利率可以尽快突破2.5%的上限,一方面又担心预定利率完全放开会造成新的利差损。出于各种考虑,市场上出现了预定利率“浮动说”,即让预定利率与其他一些市场指标挂钩“浮动”的建议。
2008年,保监会和天津市联手推出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放开了相关产品的预定利率。
“过去我们的监管重心侧重于事前的费率监管,现在要把重心转移到事后的偿付能力监管上。”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副处长商敬国曾就天津的试点方案接受过本刊采访。
如果将预定利率与一年期存款利率挂钩,就等于将寿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了银行。现在寿险公司只有三分之一的投资是银行存款,这里首先就有一个资产与负债的错配问题;另外寿险产品的周期更长,预定利率不可能像银行利率一样可以随时调整。“被动跟着银行走,定价简单了,但是把风险都留给了保险公司。”商敬国说。
商敬国解释,采用的3.5%的评估利率,是保监会根据不同期限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