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从价计征自6月1日起在新疆开始试点,这让其他几个资源大省分外眼红心酸。采访中,几个省份的政府官员纷纷表示,资源税改革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难题,没必要试点,应尽快在全国范围推广。
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急切,大型资源类央企仍然坚守从量计征的主张。
除新疆之外,资源税仍处于僵持阶段。
资源大省的算盘
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栾海川介绍,资源税在新疆试点,可以使新疆每年多收40到50个亿。这明显刺激到了国内其他几个资源大省,几个省也迫不及待地算起了这笔账。煤炭大省内蒙古保守测算,如果参照新疆的做法,会比去年多收80个亿。青海省财政厅厅长程丽华则得出,按09年的产量青海应该多收6到7个亿。
作为中国较早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基地,黑龙江省并不想算一年两年的账,而是从资源税开始征收的1984年算起,认为这26年如果按照国际惯例从价计征,黑龙江至少能多收1000亿。
黑龙江省财政研究所所长秦凤翔建议,财政部尽快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的同时,给黑龙江以特殊政策,把这二十几年少收收入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弥补。他认为,这是对黑龙江多年来作为全国能源供应基地应有的补偿。
除了关心什么时候开征之外,地方还关心除了针对石油石化,对煤炭会如何征收。
财政部从2009年开始对资源税改革方案的表述从过去 “从价计征”改为“从量与从价相结合”,但哪些会从量哪些会从价,一直是地方比较关心的。
资源税从量计征,是指按照开采量每吨征收固定金额的税收。从价计征,是指依据资源产品的价格,征收固定比例的税额。
河北省财政厅官员证实,4月份,财政部曾按从量定额测算资源税。记者获悉,资源税改革方案很有可能对原煤继续从量计征,对精煤从价计征。
去年,地方政府也曾对当地原煤开采量和精煤加工量及其成本和价格逐一进行统计。参与调研的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是为了分别征税,比如针对原煤开采实行从量征税,对精洗煤等采取从价计征。
“如果这么改,意义不大。”内蒙古财政厅一位官员说,目前国内的煤炭大部分是用于发电的原煤,精煤的量非常少,只对精煤实施从价计征,力度非常小。“我们希望决策层能多考虑地方的意见和建议,毕竟资源税是地方税种。”地方曾多次配合资源税改革进行调研并向财政部汇报建议。
目前,内蒙古的煤炭资源税额为每吨3.2元,按照09年的产量6.37亿吨,煤炭资源税仅为20.38亿元,在内蒙古1378亿财政收入中只占1.48%。
内蒙古曾三次向财政部上报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报告中建议,资源税应从价计征,税率应定在5%到8%的水平,最低也要在2%到5%。
如果按5%计算,目前内蒙古鄂尔多斯煤每吨价格大约320元,则每吨煤的税额由3.2元提高到了16元,如果按8%的税率,则每吨征收25.6元。资源税也相应达到102亿、163亿。
2009年,内蒙古已超过山西成为中国煤业新霸主,但销量的增加并没有带来税收的快速增长。这些企业缴纳所得税的60%,增值税的75%都上交给了中央。虽然资源税留给地方,但因为从价计征总量很小。2009年全国资源税收入仅338.24亿元。
从1994年征收资源税开始,国内各种资源价格普遍上涨10倍左右,但其按产量定额征收的税收并没有体现这一巨大变化。对于资源丰富却财力薄弱的中西部省市而言,资源税改革充满了诱惑。
来自央企的阻力
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方案在过去两年曾三次上报国务院,均因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未能通过。而在很多地方财政官员眼里,大型资源类央企是资源税改革方案推出的最大阻力。
几年来,大型央企一直强调资源税从价计征会挤占他们的利润,将导致资源产品提价。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说,从总体上看,资源税上调后,势必增加相关行业和企业的生产成本。不过,这恰恰可以实现资源税改革的初衷——促进资源节约。
新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最终定为5%。记者从地方财政部门获悉,地方上报方案税率希望达到8%-10%。但石化企业建议税率2%。最终出台的税率,显然综合了地方和央企的利益和诉求。
2009年,中石油缴纳资源税32亿元,资源税由从量改为从价后,每年上缴的资源税约198亿元。去年全年中石油净利润1031亿,资源税占净利润的比重由从量时的3.1%提高到从价后的19.2%。
近日,中石油中石化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