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罚金固然重创黄光裕,但他对国美电器(行情,资讯,评论)的控制力似乎没有减弱。
这双手依然试图控制他的“国美帝国”。
国美大佬 一审重判
5月9日,黄光裕在看守所内度过了自己第41个生日。九天后,距离其被警方调查整整一年半,黄光裕终于迎来一审宣判。
2010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留着平头、一身西装的黄光裕站在了北京市二中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法院裁定,黄光裕被检方起诉的三宗罪名均成立,其中因非法经营罪获刑八年,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九年,因单位行贿罪获刑两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同案被告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则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曾取保候审暂住家中的杜鹃,在一审宣判后当庭收押。
一审宣判当天下午,律师赶往看守所与黄光裕会面,对上诉改判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天价罚金 伤及根本
除了自由刑,迎接“首富”夫妇的还有10亿元巨额罚金——这仅次于上海社保案中张荣坤的13亿元天价罚没。若加上2009年8月被香港法院冻结的16亿元资产,黄氏夫妇资本腾挪的空间大为缩减。
一审法院判定,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因内幕交易罪处罚金6亿元,杜鹃因内幕交易罪处罚金2亿元。
同案被告北京中关村(000931)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31.SZ)原董事长许钟民,作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从犯,除自由刑外,也被判处罚金1亿元人民币。
所谓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而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66页的判决书中,有13页载明罚没资产的清单。其中包含扣押的2.693亿余元现金,刁宁等57人在A股特定账户内的证券、资金及利息和林船等16人特定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孳息。另对扣押的笔记本电脑、主机、移动硬盘、U盘等11件物品予以变卖,上述款项和资产变价款冲抵被告人黄光裕所判处的罚金。
豪赌成瘾 卖股还债
除了内幕交易罪,判决书对非法经营罪的描述,可谓触目惊心。
检方指控,被告人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在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交易场所之外,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或通过北京恒益祥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恒益祥)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迈健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账户,经由郑晓微(已判刑)等人控制的“地下钱庄”,私自兑购并在香港收取了港币8.22亿余元(折合1.05亿美元)。
黄光裕在一审庭审时辩称,这些钱均是用来偿还在澳门赌场欠下的赌债,并不具有营利性。
黄供述,自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总共动用了人民币10亿元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在香港接受港币。2007年以人民币兑换港币共计约6亿至7亿元,涉及的公司共有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恒益祥等十数家。
深圳市公安局扣押的郑晓微手工记账本及深圳市罗湖区法院2008年第916号刑事判决书证明,郑晓微经手办理的13笔换汇款项合计人民币8亿元,进入郑晓微所在的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为客户“伍生”(即伍建华)非法兑购港币。
作为国美电器(行情,资讯,评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的伍建华证实,黄光裕在澳门连卓钊开的赌厅以连的名义豪赌,黄光裕赌博可以不带现金,连卓钊最高时给黄光裕“授信”的预支赌债额度达港币2.8亿元。黄光裕还债的方式除减持香港国美的股份套现、从香港银行开本票送至赌厅,主要的方式是从内地调拨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归还。
“公海赌王”、香港海王集团(行情,资讯,评论)(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卓钊亦证实,其从未直接就赌债和赌博问题与黄光裕联系过,而黄在其赌厅赌博,亦从不用自己的名字开户、写欠条。
地下钱庄 巨资往来
连卓钊胞弟、海王集团(行情,资讯,评论)董事会主席连棹锋证言显示,其在澳门负责为连卓钊的赌厅与客人对数、追赌账,赌厅只收港币。如果黄光裕用人民币归还赌债,一般由其联系好地下钱庄,具体操办人正是郑晓微。
公安机关扣押的12本账册中,有7本含有郑晓微的记录,内容是其从事外汇兑换业务的情况,包括收款时间、金额、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汇率、来款方的账户名、付给客户的港币金额等内容。
这是地下钱庄的惯常做法,即资金由境内的地下钱庄和其境外的钱庄对冲结算,不用实际出境。贪污、受贿及赌博等款项大多通过此类方式转移出境,其间完全脱离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