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民间投资36条”。《意见》重申2005年颁布的“非公36条”的基本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实事求是地说, “民间投资36条”无论是基本精神、内容,还是基本要求,和5年前颁布的“非公36条”并无多大的分野。尤其在电信、石油等领域,民间资本只能以参股的方式进入,而不能以独资、控股的方式进入,5年前如此,5年后依旧。
在当前的情况下,中央重启民间投资,涤除阻碍民间投资的各种政策路障,对于扭转中国经济浮躁过剩的投机之风,防止中国经济陷入“空心化”的可怕泥沼,的确具有心酸而深远的意义:
言心酸,是当前民间投资的环境相较于5年前,不仅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反而在国资与外资的双重挤压下愈加恶化:其一,据统计,目前民间资本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只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只占6.6%,至于在石油、电信、铁路等领域,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二,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的 “4万亿”刺激计划更是成为民间投资制度性恶化的分水岭和“失去的一年”,大量的信贷、资源、项目绝大部分给了国字号的企业,各地国字号“地王”崛起,一些地方政府以重组整合的名义将民间投资挤出煤矿等领域。民间资本成了无处可去的游魂,只能在楼市、股市、黄金、大蒜等对经济发展无大裨益的领域博取短期收益;其三,中央今年表示,要铁腕治理落后产能,而在很多领域,由于民间投资的规模所限,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只能靠关闭民营企业来完成,而今年“史上最严”的房地产新政,使得浸淫在楼市中的民间资本也大量逃离,民间资本真正成了垄断领域进不了,实体领域不赚钱,楼市股市进不得的“三不资本”。
言深远,是时下中国经济到处蔓延着急功近利的歪风邪气,特别是在楼市泡沫的带动下,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外资都争先恐后进入房地产业。在房价暴涨的情况下,进入房地产1个月的收益都远高于辛辛苦苦做实业1年的收益,做实业成了最没出息的选择。长此以往,意味着大多数资源将集中在房地产业,关系国计民生的实体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资源将逐步萎缩,最终造成中国经济的“空心化”,整个经济体将演化成一个只追逐财富分配,而不创造财富的“传销化”体系。无疑,这是中国经济未来面临最大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悬崖勒马,一方面需要下狠心打压地产泡沫,整治浮躁之风,鼓励实业兴国而不是楼市经济。但另一方面,要给有志于做实业的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把游离的民间资本引导到实业中来,引导到攸关中国经济未来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上来,其意义不容低估。为避免“非公36条”的覆辙悲剧,应汲取之前制度建设方面的教训,加紧出台相应的细则。为了增强执行力,我们强烈建议建立一个专门的正部级“民间投资促进局”负责政策的贯彻和落实,避免政策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