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4日)上午,素有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的田文昌出现在市二中院,而在此前,他一直犹豫是否参与黄光裕案的辩护,但此次现身表明他已决定与杨照东共同担任黄的辩护人,而且在庭审过程中,他将是黄光裕案的主辩手。随后,杜鹃的辩护人许昔龙、许钟民的辩护人刘东根走入法院。9点多钟,黄光裕等人被押至二中院,为避免媒体记者拍摄,法警的押解方案更加严密。随后,黄光裕等人被押至第三法庭,这里是审理过多名著名贪官的法庭。
经记者多方证实,将黄光裕等人押至法庭并非正式开庭,而是庭前证据交换。庭前证据交换即常说的预备庭,它不是法庭程序,刑事案件很少适用预备庭。“庭前证据交换对辩护人是极为有利的。能够确保律师更好地行使辩护权。”昨天,一名辩护律师说,有了庭前证据交换,辩护人才能全面掌握控方的所有证据,从而做到心中有数,正式开庭时才能充分行使辩护权利。而在过去,辩护律师在正式开庭后,才能看到控方的相关证据,面对这些证据,辩护人往往显得猝不及防,辩护权也因此不能充分行使。
据介绍,昨天的证据交换过程中,控方分别出示了构成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单位行贿罪的证据,并一组一组向黄光裕及辩护律师出示。随后,辩护人也分别出示了罪轻或无罪的相关证据。出乎辩护律师意料的是,法庭还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即对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这是非常少见的情况,因为当前法律没有庭前质证的规定。据知情人士透露,法庭上,辩护律师对控方的大部分证据均提出异议,黄光裕本人也对很多证据提出异议。
此外,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已经确定,即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如对于非法经营罪,辩护人的异议是最大的,这也是正式开庭后控辩双方争论的重点。
证据交换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此前曾被两度延期;黄光裕被羁押后首次亮相
前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案将于今日进行庭前示证。此前,原定于上月进行的庭前示证曾两度延期。据悉,黄光裕本人将被提至法院出庭。
今年2月12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当月,法院受理此案。据了解,黄案原本于3月进行庭前示证,但两度延期,原因不明。今日将是黄光裕被羁押以后首次在法庭亮相,此次法院将地点安排在第三法庭,这里是二中院审理过多名贪官的小法庭,仅有近10个旁听座席。据了解,此次庭前示证将不会对媒体开放。
公开资料显示,黄光裕、杜鹃、许钟民的代理律师分别为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杨照东、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北京铭基律师事务所刘东根。三位律师都曾代理过国内重大刑事案件。
此前有传闻“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律师将加入辩护队伍,但他一直对外表示尚不确定。昨日记者再次向其求证,仍未得到答复。目前已确定的代理人杨照东因出差外地,于昨晚较晚时候赶回北京。
【名词解释】
庭前示证制度:是指案件开庭前,控辩双方把所有的证据进行交换,确认无异议的证据。庭审中,双方只需要就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
据一名有丰富刑辩经验的律师介绍,刑事案件庭前示证制度能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同时,证据在庭前展示,有助于控辩深入研究案情,若有不足可以及时补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普通程序的一审案件都可以采用这一制度(没有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除外)。
今天上午,黄光裕一案在二中院进行庭前质证。黄的妻子杜鹃及许钟民一同出庭。
8点30分,4辆警车开进二中院,停在暂看室外。身穿号服的黄光裕和其他10多名被告人被押了进去。
黄光裕一案的开庭地点被安排在第三法庭,这里是二中院审理过多名贪官的小法庭,仅有近10个旁听坐席。
由于此次为庭前质证,因此不对媒体开放。记者看到,有法警不停地在三法庭外巡视。
据知情人介绍,目前控方所出示的证据主要是围绕指控黄光裕所涉三大罪名的技术性证据及笔录、裁判文书等。
据介绍,由于证据太多,质证庭审预计进行一天。
检方指控
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在上市公司中关村(7.12,0.45,6.75%)(000931.SZ)重组过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内幕消息,伙同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等人开设80多个股票账户。
之后,黄妻杜鹃负责指挥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额逾13亿元。
证据:主要是侦查机关所调取的相关交易记录、开户记录及原始票据等。同时还有黄光裕等三人的讯问笔录等书面证据。
非法经营罪:黄光裕上述炒股资金通过香港赌王连超的地下钱庄流通于香港、内地,自2007年开始,黄光裕有10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有超过20亿元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入境。
证据:主要是账户的周转记录,同时还有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或是讯问笔录等书面证据。
单位行贿罪:指由黄光裕控制的两家公司向5名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官员行贿共计456万元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