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记者向王红岗求证汉王科技是否把南开越洋的OCR用在协议外的产品时,他表示,“这很复杂,也就是如今争议所在的地方,现在这个时间我具体不能说什么,反正我们没有侵权。”
李颖怡表示:“如果南开越洋所说属实,那么汉王科技就超出技术许可合同的时间、地点使用了该技术。在合同法上构成‘违约’,再构成‘侵权’,法律上有一个说法是‘竞同’,就看原告采用哪种方法起诉,如果提交仲裁机构,那就由仲裁机构来受理。”
而宋旭表示,无论是否侵权或只是合同纠纷,都应真实、全面地披露,信息披露不实、不完整将会给公司上市带来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