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焦点关注>

政府网站制作费上千万 中标者为“自己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0-01-22 11:10:45

  在政府采购法中,第七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但对于遵循什么程序向哪一家机关提交控告和检举,相关法规中未有明确规定。

  “理论上,可以控告、检举、通过人大代表质询,或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王智斌说:“普通公众如果认为政府采购过程中浪费了公共财政和资源或者转嫁成本,目前法律框架下,主要还是要通过人大代表质询的方式。”

  “天价网站现象反映了中国财政使用缺乏监督、缺乏预算审查。目前,每年两会期间,交给全国人大审查的中央财政预算草案,只分成文化、教育等粗略大类,具体到分给各个部门的金额不明,更没有明细到各个部门的各个项目。”上海财政大学公共经济学院的刘晓宾教授说。

  刘晓宾所在的一个研究组,去年由上海财政大学公共经济学院博导、全国政协委员蒋洪提交提案,要求将更加详细、更加透明的财政预算交给全国人大审查。“今年两会,我们也会继续提出这一提议。”刘晓宾说。

  上海律师严义明也于本月6日再次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相关财政信息。严义明曾于2009年分别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提交1次和3次信息公开申请,被拒绝。

  此前不久,2009年12月24日,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显示,国家审计署提出争取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

作者:  责任编辑:金色年华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