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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回应贿赂门否认违规 6家国企已有3家否认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9-08-18 17:34:48
中国证券报记者靳军 戴晓天报道:8月17日,就有关投资者关心的东方电气涉嫌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向外国企业行贿案,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通过第一时间的排查核实,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在向CCI公司的采购业务中,均严格按照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没有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也没有发现相关人员有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美国司法部网站通报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行贿案情及相关涉嫌企业名单。东方电气集团知悉后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在集团范围内对可能与该公司有采购业务关系的9家所属单位和子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

  经调查,东方电气集团有3家所属单位与美国CCI或其代理商有过业务往来,即在2003至2007年间曾向其采购火电站用汽轮机旁路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电站用旁路装置以及电站锅炉用调节阀等产品,但累计采购数额不大。集团所属单位在与CCI公司的设备采购业务中,均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此外,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电气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该公司从成立至今,尚未与CCI或其代理商有采购业务往来和合同关系。

  外企贿赂案件飙升的背后——访安邦咨询公司首席经济分析师陈功

  中国证券报记者 杨帆报道:从“沃尔玛礼品”、“朗讯风波”、“张恩照事件”,到“麦肯锡案”、德普“回扣门”,从西门子到力拓以及美国不干胶巨头艾利丹尼森,跨国企业贿赂案件吸引了我们的眼球。然而,我们在指责外企不良竞争的背后,更多的是要反思。安邦咨询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经济分析师陈功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全球经济增长的变迁,国际交往的增多与“贿赂门”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在提高其违法成本作为主要惩治手段的同时,也要提高社会的透明度以及文化、道德等社会影响力来共同约束企业,防堵“贿赂门”。

  记者:安邦公司曾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而美国司法部对于本国公司海外贿赂的起诉案也在增加。为什么外企“公关”愈演愈烈?

  陈功:追本溯源,中国以及国际商业贿赂案件数量的飙升主要是与当下全球经济增长的变迁有很大关系。就中国而言,在华贿赂案件飙升则是因为中国经济活动的大幅度增加,1990年中国的GDP总量排在世界第11位,到了2008年,GDP总量排名世界前六的是美国、日本、中国、德国、法国和英国。显然,中国开放的经济环境,飞速发展的财富积累,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吸引着全球投资者的注意力,吸引着大批国外企业将大量资金投入中国。

  而中国与国际交往的增加,也是商业贿赂事件增加的原因。中国现在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近年来全球经济地位不断提升,中国的产品也源源不断的走向世界。

  财富吸引,竞争激烈,泥沙俱下就难以避免。巨额商业利润的追逐使得即使知名度较高的跨国公司也开始铤而走险,从事腐败活动或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类似的报道大家时有耳闻。不可置疑的是,这种大经济背景为腐败活动提供了得以滋生的土壤。

  记者:有分析人士称,2009年来国内外高层官员出事下马的例子,多与腐败“寻租”相关。这些问题并非完全是个人道德的原因,您认为中国政府或者中国的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防范此种情况的出现?

  陈功:这方面的措施我认为主要还是提升“成本”,提高违法的成本是主要的惩治手段。如若将贿赂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曝之天下,大幅提高其违法成本,则会有效得多。如若惩罚“成本”很低,那就没法遏制这种商业贿赂的出现。在这方面,中国法律以及体制,有待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我相信,随着上上下下,从中央到百姓认识的提升,打击力度今后会随之加大,国家相关的法律门槛也会越建筑越高。

  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大家容易忽略的还有另一方面。除了法律这个制约手段之外,社会透明度,以及文化、道德等社会力量和影响力也具有相同的制约效果,也是社会防堵商业贿赂和腐败的门槛。其实,法律同社会文化、道德的约束,在市场环境中更像是一张大网,有效约束着企业,将他们置于舆论监控之下,这样的市场环境,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成熟的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如果社会的道德力量成熟而理智,作为素要“体面”的跨国公司,他们也会充分衡量利益关系,约束自己的行为。所以目前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防御经济贿赂洪水的大坝,从内部体制进行改革,进行自身的完善和梳理的同时,弘扬优秀的社会文化和传统道德,建设一个健康的经济建设环境。

  记者:美国目前有《反海外腐败法》制约本土企业国外受贿或者不良竞争,国内可否借鉴,同时针对此种“贿赂门”应该进行什么改革?

  陈功:确实,我国目前能够制约跨国公司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及商业贿赂的法律制约能力相对比较薄弱,我们更多的是依赖某些“纪律”来制约此种情况的发生。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要提高透明度,用更加透明的手段,利用法律以及更加具有社会性的手段进行制约。法律并不能解决全部的商业贿赂问题,但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一部法律来惩治商业贿赂分子,让违法者为他们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个充斥着非法和非道德交易的市场并非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更不是公平的市场。我们不可否认,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仍然不成熟,危机并存,但有“危”也有“机”,正本清源,还得依靠改革,没有改革,没有完善,就不会拥有成熟的市场经济。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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