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453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6.75亿元,其中2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用于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医疗器械供应链管理、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嘉盛是一家以提供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亿元、44.02亿元和68.7亿元,同期净利润为9346.11万元、8182.7万元和9073.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亿元、2056.93万元和-3.14亿元。
据了解,东方嘉盛的主要客户群体属电子信息行业,2014-2016年电子信息行业客户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9%、93.27%和95.3%,也就是说公司对电子信息行业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
东方嘉盛还在招股书中提到了客户集中度较高等风险。据招股书披露,2014-2016年公司贸易类业务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割弃贸易类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95.16%、95.05%和96.75%;代理类业务各期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割弃代理类业务的收入比例为87.13%、84.92%和79.04%;而基础供应链类业务割弃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各期基础供应链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81.4%、75.67%和68.56%。
同时,东方嘉盛还存在单一客户依赖等风险。来自惠普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85%、88.2%和90%,来自惠普公司业务产能的营业毛利占公司各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6.83%、17.72%和22.1%。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东方嘉盛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合并报表下分别为93.77%、94.63%和89.87%;另外,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79亿元、13.92亿元和27.74亿元,也就是说2016年应收账款净额几乎翻倍。东方嘉盛表示,如果相关客户经营环境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恶化,公司将存在对客户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东方嘉盛的第一大股东是孙卫平,其只有持有公司6367.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48%。孙卫平的子女邓思晨、邓思瑜分别持有公司17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18%;由于邓思晨、邓思瑜均为未成年人,其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孙卫平代为行使,也就是说,孙卫平现在合计控制了东方嘉盛97.3019%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