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歌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歌科技”)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600万股。
招股书显示,朝歌科技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2.9亿元,主要用于互动电视智能终端产品开发平台扩建与升级、网络视频行业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云视频运营平台建设三大项目。公司本次IPO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朝歌科技主营业务为互动电视智能终端机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运营、服务。2014-2016年,公司实现营收分别是3.47亿元、5.97亿元、9.2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2033.89万元、3175.92万元、4488.05万元。
招股书披露,朝歌科技主要面临客户高度集中、应收账款较大等风险。报告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是3.24亿元、5.36亿元、8.39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是93.28%、89.81%、90.54%。公司称,客户集中度高主要受下游行业竞争格局的影响。2014-2016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0亿元、1.66亿元、2.06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1.75%、27.85%、22.26%。
另外,朝歌科技2014-2016年毛利率分别为14.66%、17.18%和14.91%,波动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产品互动电视智能终端毛利率波动所致,该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朝歌科技控股股东为蒋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文、王彤夫妇,两人合计持有公司39.24%股权。目前,蒋文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据了解,朝歌科技2016年3月挂牌新三板,目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位列新三板基础层。